在職研究生聯展網訊:近日,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遭歧視話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因為“非全”身份,一些畢業生在求職時屢屢受挫,或者壓根兒就被排除在報名階段,或者在面試時被以各種借口拒絕。更有甚者,一名“非全”求職者在某省中學的招聘中本已取得筆試面試雙第一的成績,最后被校方一研究,以“不符合招聘資格”為由將其禮送出“校”。
今年2月,為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教育部等五部門曾專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文件中屢次出現“平等”字樣,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是“平等”的。教育部有關文件早就規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很多高校的實際操作中,“非全”和全日制兩類研究生的培養過程,也并無本質差異。既然都是“嚴進嚴出”,實際的教育過程和質量與全日制學生別無二致,無怪乎很多遭遇就業歧視的“非全”研究生感嘆:“同樣參加全國統考,同樣的國家線,同一標準質量培養,有些‘非全’同學甚至三年都在脫產學習,僅僅因為畢業證上多了‘非全日制’四個字,就被各種區別對待。”
出現這樣的情況,與社會形成的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刻板印象有莫大關系,用人單位雖不明說,但在其心里,“非全”與“全日制”差著等級。要扭轉這樣的局面,有關部門需對典型的就業歧視事件予以嚴肅公開處理,以便引導社會輿論。近期某地的歧視“非全”研究生事件,最后招聘單位僅以道歉了事,未采取任何糾正措施。這種輕飄飄的態度,除了加深社會對“非全”研究生的誤解,幾乎不會產生什么積極作用。如果每一次就業歧視都不了了之,“非全”研究生背負的就業成本只會越來越高。治亂象需用重典,既然國家對“非全”研究生的就業有充足的政策保障,對那些違反政策的招聘方,尤其是涉及公職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應該予以嚴肅處理,切實強化就業權益保護。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一字之差造成的迥異就業境遇,更折射出“唯學歷論”這一社會痼疾。隨著社會經濟形態的高速變革,知識迭代速度越來越快,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已非概念,而是每個人、每個用人機構必須正視的社會現實。一張學歷無法覆蓋一個人的學習能力、綜合素養,更無法為一個人在幾十年的職業生涯中始終勇立潮頭背書。“唯學歷論”阻礙著真正有能力人才的自由競爭。突破人才標準固化,需要用人單位的人才評價體系更加科學。只看學歷,只盯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去對求職者進行想當然的評判,省事是省事了,但這是真正為單位、為企業延攬人才嗎?
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促進我國學習型社會建設、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教育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加快培養高層次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如果就讀非全日制的學生畢業后反而發現他們以本科生的學歷找工作還容易些,努力考取的碩士學位竟成了就業的絆腳石,那么不僅是他們自身的權益,整個國民教育體系的嚴肅和公正都將受到損害。一些高校已經行動起來,明確要求進校招聘的企業不得對非全日制研究生設置歧視性條款。這樣的行為值得鼓勵。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和懲治力度,從建設人才強國的大局出發,切實解決非全日制研究生面臨的現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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