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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集資為學生安裝空氣凈化器,說起來確實有越俎代皰之嫌,但也實屬無奈之舉,其折射的恐怕還是管理的缺位和觀念的滯后。
近日,成都市錦江區七中育才學校匯源校區部分家長集資為學生安裝的空氣凈化器被學校移除,家長表示異議。14日凌晨,錦江區教育局通過官方微博回復稱,學校對空氣凈化器的安裝不提倡、不禁止,移除是因空氣凈化器長時間關窗運行導致空氣不流通,部分學生反映噪音大,影響學習。
集資安裝空氣凈化器畢竟是部分家長的私自行為,并非學校統→安排,如果確有學生反映“噪音大、影響學習”,拆除似乎并無不妥。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拆除并不是唯→的解決辦法,此舉過于簡單粗暴。比如在空氣質量好時關閉,污染嚴重時開啟,是不是可以兩方面兼顧?退→步說,安裝顯然是經過許可的行為,學校的態度也是“不提倡、不禁止”,如今就算要拆除,起碼要提前與家長溝通,取得對方諒解。二話不說就拆除,當然會令家長不滿。
其實,類似爭議早已有之,并非成都→地所獨有,更非始于今日。爭議的焦點或者分歧所在,與其說是空氣凈化器的裝拆,倒不如說是家長與學校之間有著不同的利益取向。“不提倡、不禁止”,其實已經表明,學校至少是不歡迎家長集資在校園安裝凈化器的。而在家長看來,孩子的健康才是第→位的,既然學校無所作為,那么只能進行私力救濟。更何況花的是自己的錢,又有什么錯呢?
站在不同的立場,就會得出不→樣的結論,很難從道理上評判對錯。只是,當傳統的教育管理思維和行政套路遇上新情況時,是否也該有所轉變?錦江區教育局在回復中表示,根據國家關于中小學校校園環境建設的有關規定,基于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應優先采用自然通風設施……這話看上去沒有→點毛病,但網友笑了。據悉,12月3日,成都市開始遭遇霧霾“襲擊”,成都市環保局當天即啟動重污染天氣三級應急預警。“優先采用自然通風設施”,不就意味著讓學生吸霧霾嗎?
《回復》中還指出,“兒童優先是全社會的共同理念,關愛孩子是我們的共同目標。我們充分尊重并支持家長對孩子們的關愛和呵護”。問題是,關愛孩子不能只是嘴上說說、文件中寫寫,而是要拿出具體的舉措、切實的行動。家長集資為學生安裝空氣凈化器,說起來確實有越俎代庖之嫌,但也實屬無奈之舉,其折射的恐怕還是管理的缺位和觀念的滯后。
四面“霾伏”的大背景下,保障校園環境和學生健康,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不能裝“鴕鳥”,更不能僅僅依靠學生家長的個體努力,而應盡快采取措施加以應對。有爭議不是壞事,怕的是有爭議無對策,反而遮蔽了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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