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港催提通知和貨物進倉通知單
來源:育路單證跟/單考試發布時間:2008-06-20 09:20:30
疏港催提通知[Notice of Pressing for Taking Delivery Due to Dredging]催促貨主提取存港貨物的通知。港口庫場主要為貨物流轉、船舶周轉服務,如果用長期堆存貨物的辦法來增加保管費收入,勢必造成港口堵塞。“上海港口貨物疏運管理暫行規定”于1984年6月20日實施,疏港催提通知按此規定辦理。(見式樣3—122)
貨物進倉通知單[Inward Notice]又稱商品購入(調入)進倉通知單。外貿企業收購的出口商品在進貨入庫時用的憑證。進倉通知單由貨源員憑工廠開立的發票、提單和檢驗報告(如有特殊規格還應交附包裝單)開具。主要內容有:購貨合同號、交貨單位、進貨倉庫、樁腳號(貨堆號)、商品名稱、規格、包裝、數量、毛重、凈重、收購單價、總金額等。進倉通知單一式八聯,其作用分別為:(1)第一聯,作業務科記帳憑證。(2)第二聯,財會部門憑該聯及收購合同、工廠發票、檢驗合格證書付款記帳。(3)第三聯,由收貨倉庫退業務部門作實收儲存貨物的憑證。(4)第四聯,作倉庫記帳憑證。(5)第七聯,作統計部門統計出口商品的收購數量及金額用。(6)第六聯,作儲運部門記帳憑證。(7)第五、八聯,根據管理環節的需要備用。(見式樣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