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結算:銀行結算方式的種類
來源:育路單證員頻道發布時間:2008-05-13 09:58:06
(1)銀行匯票
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出票銀行,由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具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兌現性強等特點,適用于先收款后發貨或錢貨兩清的商品交易.采用銀行匯票方式的,收款單位應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和有關的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應在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后,根據"銀行匯票申請書(存根)"聯編制付款憑證.如有多余款項或因匯票超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時,應根據銀行的多余款收賬通知編制收款憑證.
(2)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按其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承兌申請人提出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采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的,收款單位將要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連同填制的郵劃或電劃委托收款憑證,一并送交銀行辦理收款后,在收到銀行的收賬通知時,據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在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時,據以編制付款憑證.
采用商業承兌匯票方式的,收款單位將要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連同填制的郵劃或電劃委托收款憑證,一并送交銀行辦理轉賬,然后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據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在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時,據以編制付款憑證.
收款單位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時,應按規定填制貼現憑主,連同匯票一并送交銀行,然后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編制收款憑證.
(3)銀行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已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采用銀行本票方式的,收款單位按照規定受理銀行本票后,應將銀行本票連同進賬單送交銀行辦理轉賬,根據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在填送"銀行本票申請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本票后,根據申請書存根聯編制付款憑證.企業因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進賬單經銀行審核蓋章后,根據進賬單第一聯編制收款憑證.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采用支票方式的,對于收到的支票,應在收到支票的當日填制進賬單連同支票送交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或根據銀行轉來由簽發人送交銀行支票后,經銀行審查蓋單的進賬單第一聯和有關的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對于付出的支票,應根據支票存根和有關原始憑證及時編制付款憑證.
(5)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憑其向特約單位購物、消費和銀行存取現金,具有消費信用的特制載體卡片.采用信用卡方式的,收款單位對于當日受理的信用卡簽購單,填寫匯計單和進賬單,連同簽購單一并送交收單銀行辦理進賬,在收到銀行收賬通知時,據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對于付出的信用卡資金,應根據銀行轉來的付款通知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付款憑證.
(6)匯兌
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匯兌分為信匯和電匯兩種.由匯款人根據需要選擇使用.匯兌結算方式適用于異地之間的各種款項結算,具有劃拔款項簡單、靈活的特點.
采用匯兌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對于匯入的款項,應在收到銀行的收賬通知時,據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對于匯出的款項,應在向銀行辦理匯款后,根據匯款回單編制付款憑證.
(7)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采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對于托收款項,應在收到銀行的收賬通知時,根據收賬通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在收到銀行轉來的委托收款憑證后,根據委托收款憑證的付款通知聯和有關的原始憑證,編制付款憑證.如在付款期滿前提前付款,應于通知銀行付款之日,編制付款憑證.如拒絕付款,屬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賬務處理;屬于部分拒付的,企業應在付款期內出具部分拒付理由書并退回有關單位,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拒付理由書第一聯編制部分付款的憑證.
(8)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單位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對于托收款項,應在收到銀行的收賬通知時,根據收賬通知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對于承付的款項,應于承付時要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的承付通知和有關發票賬單等原始憑證,編制付款憑證.
(9)信用證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國際結算的一種主要方式.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總行以及經商業銀行總行批準開辦信用證結算業務的分支機構,也可以辦理國內企業之間商品交易的信用證結算業務.
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收到信用證后,即備貨裝運,簽發有關發票賬單,連同運輸單據和信用證,送交銀行,根據退還的信用證等有關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在接到開證行的通知時,根據付款的有關單據編制付款憑證.
上述各種結算方式的運用,需以加強結算紀律為保證.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中規定了銀行結算紀律,即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賬戶等.企業必須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結算紀律,保證結算業務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