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要點12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2-28
2Z101052掌握施工方項目經理的責任
一、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參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30326-2006)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應在項目實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項目經理協商制定。編制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應依據下列資料(在該規范中“項目管理組織是指實施或參與項目管理,且有明確的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的人員及設施的集合。包括發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有關單位為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而建立的管理組織,簡稱為組織”):
(1)項目合同文件;
(2)組織的管理制度;
(3)項目管理規劃大綱;
(4)組織的經營方針和目標。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可包括下列內容:
(1)項目管理實施目標;
(2)組織與項目經理部之間的責任、權限和利益分配;
(3)項目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4)項目需用的資源的提供方式和核算辦法;
(5)法定代表人向項目經理委托的特殊事項;
(6)項目經理部應承擔的風險;
(7)項目管理目標的評價原則、內容和方法;
(8)對項目經理部獎勵的依據、標準和辦法;
(9)項目經理解職和項目經理部解體的條件及辦法。
二、項目經理的職責(參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
項目經理應履行下列職責:
(1)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職責;
(2)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并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3)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
(4)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5)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資料,準備結算資料,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7)接受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體的善后工作;
(8)協助組織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工作。
三、項目經理的權限(參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06)
項目經理應具有下列權限:
(1)參與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
(2)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
(3)主持項目經理部工作;
(4)決定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投人和使用;
(5)制定內部計酬辦法;
(6)參與選擇并使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
(7)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
(8)在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
四、施工方項目經理的責任
項目經理應承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責任,要加強對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項目經理,必須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項目經理對施工承擔全面管理的責任:工程項目施工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在工程項目施工中處于中心地位,對工程項目施工負有全面管理的責任。
在國際上,由于項目經理是施工企業內的一個工作崗位,項目經理的責任則由企業領導根據企業管理的體制和機制,以及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企業針對每個項目有十分明確的管理職能分工表,在該表申明確項目經理對哪些任務承擔策劃、決策、執行、檢查等職能,其將承擔的則是相應的策劃、決策、執行、檢查的責任。
項目經理由于主觀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誤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政府主管部門將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責任,企業將追究的主要是其經濟責任。但是,如果由于項目經理的違法行為而導致企業的損失,企業也有可能追究其法律責任。
2Z101060 施工風險管理
2Z101061 了解風險和風險量
一、風險和風險量的內涵
1.風險指的是損失的不確定性,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而言,風險是指可能出現的影響項目目標實現的不確定因素。
2.風險量指的是不確定的損失程度和損失發生的概率。若某個可能發生的事件其可能的損失程度和發生的概率都很大,則其風險量就很大,如圖2Z101061中的風險區A.
若某事件經過風險評估,它處于風險區A,則應采取措施,降低其概率,以使它移位至風險區B;或采取措施降低其損失量,以使它移位至風險區C.風險區B和C的事件則應采取措施,使其移位至風險區D.
二、風險等級
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6)的條文說明中所列風險等級評估如表2Z101061所示。
按表2Z101061的風險等級劃分,圖2Z101061中的各風險區的風險等級如下:
風險區A——5等風險;
風險區B——3等風險;
風險區C——3等風險;
風險區D-—1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