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16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4
1Z301103安全生產中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1)安全生產中從業人員的權利
1)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2)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3)批評權和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4)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5)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6)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一級建造師考試時間
7)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8)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2)安全生產中從業人員的義務
1)自律遵規的義務,即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的義務,要求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危險報告義務,即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1Z301104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的四種監督方式
1)工會民主監督,即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的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2)社會輿論監督,即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單位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的權利;
3)公眾舉報監督,即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4)社區報告監督,即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2)安全監督檢查人員職權
l)現場調查取證權,即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可以進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現場調查,單位不得拒絕,有權向被檢查單位調閱資料,向有關人員(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了解情況。
2)現場處理權,即對安全生產違法作業當場糾正權;對現場檢查出的隱患,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職權;責令緊急避險權和依法行政處罰權。
3)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權,其對象是安全設施、設備、器材、儀表等;依據是不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條件是必須按程序辦事、有足夠證據、經部門負責人批準、通知被查單位負責人到場、登記記錄等,并必須在15日內作出決定。
(3)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義務
l)禁止以審查、驗收的名義收取費用;
2)禁止要求被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指定產品;
3)必須遵循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4)監督檢查時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
5)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