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輔導:結構的耐久性要求
來源:環球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9
四、結構的耐久性要求
結構的耐久性是指結構在規定的工作環境中,在預期的使用年限內,在正常維護條件下不需進行大修就能完成預定功能的能力。
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分類:可分為1、2、3、4級,分別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25年、50年、100年
混凝土結構的環境類別可分為五類,一般環境為I 類。
混凝土結構耐久性的要求
1.混凝土最低強度等級
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的混凝土最低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40。
2.保護層厚度
表2A311012—5的規定中,只需要關注一下15、25、30三個最小厚度即可。
基礎中縱向受力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40mm;當無墊層時,不應小于7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