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輔導:混凝土工程
來源:環球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9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配合比應根據原材料性能及對混凝土的技術要求(強度等級、耐久性和工作性等),由具有資質的試驗室進行計算,并經試配、調整后確定;炷僚浜媳葢捎弥亓勘。
2.混凝土的攪拌與運輸
混凝土在運輸中不應發生分層、離析現象,否則應在澆筑前二次攪拌。
3.泵送混凝土
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不低于1OOmm,外加劑主要有泵送劑、減水劑和引氣劑等。
4.混凝土澆筑
(1)混凝土澆筑前應根據施工方案認真交底,并做好澆筑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2)澆筑混凝土應連續進行。當必須間歇時,其間歇時間宜盡量縮短,并應在前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次層混凝土澆筑完畢,否則應留置施工縫。
(3)梁和板宜同時澆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單向板宜沿著板的長邊方向澆筑;拱和高度大于1m時的梁等結構,可單獨澆筑混凝土。
5.施工縫
(1)施工縫的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筑之前確定,并宜留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施工縫的留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柱:宜留置在基礎、樓板、梁的頂面;
2)單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位置;
4)有主次梁的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圍內;
5)墻: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范圍內,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
(2)在施工縫處繼續澆筑混凝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已澆筑的混凝土,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2N/mm2;
6.后澆帶的設置和處理
填充后澆帶,可采用微膨脹混凝土,強度等級比原結構強度提高一級,并保持至少15d的濕潤養護。
7.混凝土的養護
(1)混凝土的養護方法有自然養護和加熱養護兩大類,F場施工一般為自然養護。自然養護又可分覆蓋澆水養護、薄膜布覆蓋包裹養護和養生液養護等。
(2)對已澆筑完畢的混凝土,應在混凝土終凝前(通常為混凝土澆筑完畢后8~12h內)開始進行自然養護。
(3)混凝土采用覆蓋澆水養護的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對摻用緩凝型外加劑礦物摻合料或有抗滲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4)在已澆筑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及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