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年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省選調生的工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管理,人事檔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縣(市、區)委組織部統一管理。新錄用的省選調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進行期滿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經省轄市委組織部初審,報省委組織部審核后,取消錄用;被取消錄用的人員,退回畢業院校或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也可自主擇業。每批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后,各省轄市要于年底前將本市選調生考核情況統一匯總,上報省委組織部。
錄用為省選調生的人員,在基層工作服務年限至少3年(博士選調生至少2年),期間不得通過考錄、調動、公選或借調等方式離開所分配的基層工作崗位,否則按自動放棄選調生身份處理,不再享受相關待遇。新錄用人員到崗前就以上內容與所報考的省轄市委組織部簽訂《服務基層承諾書》。
五、加強組織領導
選調生工作是培養選拔年輕干部的重要舉措之一,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黨委、政府和組織、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教育等部門要高度重視,擺上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嚴格程序,嚴格條件,扎扎實實地做好選調工作。
高等院校和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工作的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廣泛宣傳,正確引導,嚴格把關,積極推薦,努力配合做好選調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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