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網 發布時間:2012-05-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報考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地區所屬縣(市),屬于三州地區生源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區以外生源,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抗震救災中獲得過縣級黨委、政府以上機關表彰的考生,須提供獲獎證書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三州生源考生須提供戶籍證明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須于2012年2月13日-2月27日(雙休日除外)提交審核,供職位志愿填報后核準加分。其中:應屆大學畢業生送至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審核;“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送至服務地所在市(州)委組織部審核,由市(州)委組織部于2012年3月5日前將符合加分基礎條件人員名冊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省委組織部于2012年3月中旬在網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礎條件人員名單,供考生查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明材料或資料不齊、不全的考生,視為放棄加分資格。提供材料虛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
填報志愿后,根據筆試折合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筆試加分),按選調計劃的3倍,從高到低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符合條件的填報志愿人數與選調名額之比未達到3:1的,可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含加分后達到)以上但未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的考生中再次征集志愿。三州地區職位,經再次征集志愿后仍達不到3:1的,可適當放寬進入面試人員比例。
(五)資格復審
2012年5月11日-5月12日,由各市(州)委組織部負責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集中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須攜帶推薦單位審核簽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三份(貼上照片)、本人身份證、學生證、黨員證明、擔任學生干部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料、證書原件,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送市(州)委組織部接受資格復審。資料不齊、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六)面試
2012年5月13日進行面試,由各市(州)委組織部負責集中組織。試題全省統一命制。按照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七)體檢、考察
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各職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體檢分市(州)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和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市(州)委組織部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時,考生須將學校和考生本人已簽章的就業協議送交市(州)委組織部。
考察由市(州)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在進入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市(州)委組織部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報省委組織部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確定選調生名單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市(州)委組織部在2012年6月上旬將名單報省委組織部統一下發擬錄通知。對問題反映影響錄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十)工作安排
擬錄用的2012年度選調生,按各市(州)具體通知時間持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到所錄用市(州)委組織部報到,參加各市(州)統一組織的崗前培訓。到報到規定時間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協議自動解除。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者,取消錄用,并在三年內取消其報考公務員的資格,該名額不再遞補。
選調生原則上安排到有編制空缺的鄉鎮(街道)機關工作。根據各地編制及工作需要,碩士以上研究生可安排到縣(市、區)級機關工作。
選調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后,按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按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人事檔案轉遞到用人單位所在的縣(市、區)委組織部,黨、團組織關系直接轉到用人單位,戶口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