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溫州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央、省委有關文件和《2012年浙江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要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12年省里下達給我市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名額220名,其中:擇優選聘40名,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50名,吸納“兩項計劃” 人員30名。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確定分配到各縣(市、區)選聘名額如下(括號內分別為擇優選聘、公開選聘、“兩項計劃”名額):
鹿城區25名(5/ 20 /0), 龍灣區30名(5/23/2),甌海區16名(5/11/0),樂清市25名(5/12/8),瑞安市30名(5/ 22/3),永嘉縣16名(3/4/9),洞頭縣6名(2/4/0),文成縣12名(2/ 10 /0),平陽縣20名(3/ 15/2),泰順縣25名(2/23/0),蒼南縣15名(3/ 6 /6)。
二、選聘方式
選聘工作采用擇優選聘和公開選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擇優選聘通過面試、體檢、考核的方式確定擇優人選;公開選聘采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的方式確定人選;“兩項計劃”人員直接通過考核確定。
三、選聘條件
所有熱愛基層工作、熱心農村事業、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有志于服務新農村建設的高校畢業生均可參加報名。同時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參加擇優選聘的,須為全國211、985重點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浙江生源畢業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省級優秀畢業生、系(院)以上優秀學生干部,或者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中共黨員優先。
3、參加公開選聘的,80%以上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浙江生源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應為本省戶籍,以2012年2月17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4、身體健康。
5、報考崗位詳見《各縣(市、區)大學生村官選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
四、選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
時間: 2月17日0時——2月27日24時
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符合擇優選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同時填報擇優選聘(A崗位)和公開選聘(B或C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2月17日0時——2月29日24時
各縣(市、區)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網上進行反饋,并說明理由。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改報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28日12時。
2、擇優選聘
(1)資格復審
時間:3月7日8時——17時
各縣(市、區)在規定地點(詳見附件2)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往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省級優秀畢業生證書、學校出具的優秀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校出具的優秀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不再具有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于3月10日8時——17時到溫州人事考試網(www.wzks.cn)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2)面試
時間:3月11日上午9:00開始,一天內完成。
面試題由省里統一命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2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報名人數不足1:1.2的,可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3月13日以后在溫州人事考試網、溫州人才網(www.wzrc.net)、溫州黨建網(www.wzdj.gov.cn)、溫州海外人才網(www.wzlx.cn)上公布。
(3)體檢、考核
時間:3月25日前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按照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報考人員根據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應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情況等。
“兩項計劃”人員一并納入考核。
(4)公示、聘用
時間:4月5日前
考核合格者按選聘計劃的1 :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由各縣(市、區)分別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和替補人員,并在所轄門戶網站和溫州人事考試網、溫州人才網、溫州黨建網、溫州海外人才網進行公示。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于4月5日前確定擬聘用人員,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續。如沒有被擇優聘用,可繼續參加面向社會的公開選聘。
3、公開選聘
(1)筆試
時間:4月15日上午9:00—12:00
科目:綜合知識和申論(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
地點:見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間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省里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報名人數與選聘計劃數沒有達到2:1比例時,相應核減選聘計劃。報考人員可于4月24日后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縣(市、區)選聘崗位計劃數的1 : 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分數相同的一并進入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4月28日以后在溫州人事考試網、溫州人才網、溫州黨建網、溫州海外人才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
時間:5月2日8時——17時
各縣(市、區)在規定地點(詳見附件2)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往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黨員證明材料等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黨員證明材料等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不再具有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于5月4日8時——17時到溫州人事考試網下載面試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3)面試
時間:5月5日上午9:00開始,一天內完成。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題由省里統一命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根據考生總成績,按1:1.2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5月7日以后在溫州人事考試網、溫州人才網、溫州黨建網、溫州海外人才網上公布。
(4)體檢、考核
時間:6月底前
體檢工作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按照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報考人員根據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應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情況等。
(5)公示、聘用
時間:7月底前
考核合格者按選聘計劃的1 :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由各縣(市、區)分別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和替補人員,并在所轄門戶網站和溫州人事考試網、溫州人才網、溫州黨建網、溫州海外人才網進行公示。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續。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統一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所在鄉鎮(街道)與高校畢業生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聘期一般為3年,2個聘用期滿后,原則上不再續聘。聘用期間的年總收入一般不低于當地上一年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含規模以上私營單位)水平。“兩項計劃”人員(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的聘用參照浙組[2009]36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應聘資格的處理。
(二)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面試時,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替補說明:考核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不足本崗位計劃數的,可以從其他崗位替補人員中補充錄取;本縣(市、區)錄取不足的,可以從其他縣(市、區)替補人員中補充錄取,是否從其他縣(市、區)替補人員中補充錄取,由相關縣(市、區)決定。
(四)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選聘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政策咨詢電話:88969064(市委組織部)。資格復審有關事項請直接咨詢所報考縣(市、區)的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10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