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施工管理難點詳解(9)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1-19
備考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育路教育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201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施工管理難點詳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取得一個好的成績!
1.在國際上,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是企業任命的一個項目的項目管理班子的負責人,其主要任務是(項目目標的控制和組織協調)。
2.施工企業項目經理由于主觀原因或工作失誤承擔相應責任時,政府主管部門將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責任)。
3.在工程項目施工中處于中心地位,對工程項目施工負有全面管理責任的是(施工方項目經理)。
4.建設部的有關文件指出,工程項目施工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
5.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在承擔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理過程中,不屬于其在項目管理方面任務的是(工程投資控制)。
6.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往往是一個施工項目施工方的總組織者、總協調者和總指揮者,項目經理不僅要考慮項目的利益,還應服從(本企業)的整體利益。
7.項目經理在承擔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理過程中,在(本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范圍內行使組織項目管理班子、指揮生產經營活動等管理權力。
8.項目經理在承擔工程|建設工程教育網|項目施工的管理過程中,應當按照建筑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與(本企業法定代表人)簽訂項目承包合同。
9.《關于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的時間是(2003年)。
10.國際上建造師的執業范圍比我國規定的建造師的執業范圍(寬)。
11.2008年以后,我國大、中型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必須由(取得建造師注冊證書的人員)擔任。
12.在我國,建造師是一種(專業人士)的名稱。
13.在我國,項目經理是一個(工作崗位)的名稱。
14.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是受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
15.取得建造師注冊證書的人員是否擔任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由(施工企業)決定。
16.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制度向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過渡的時間定為(5)年。
17.國發[2003]5號文件規定,取消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準,由(注冊建造師)代替,并設立過渡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