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考點(49)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8-20
一、管道組對質量要求:管道組成件是指用于連接或裝配管道的元件。它包括管子、管件、法蘭、墊片、緊固件、閥門以及補償器、撓性接頭、耐壓軟管、疏水器、過濾器和分離器等。
管道組成件的安裝是管道工程的重要工序,主要包括下管、組對、連接,它的安裝質量是滿足使用功能、確保安全運行的保證。
管道組成件安裝前,與管道工程有關的土方(土建構筑物)工程應完成并已檢查合格;管道中心線或管道支架的標高和坡度符合設計要求;已對管道組成件按設計要求和相關標準對材質、管徑、壁厚、防腐和保溫質量等項內容進行檢查確認無誤;管道內部已清理干凈。管道對口時其錯邊量(不計不等厚的尺寸)的要求宜符合規定。各地對錯邊量的要求不盡相同,安裝時應符合當地標準的規定,當地無相應標準規定時,應按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當壁厚不等時,若薄件的厚度不大于10mm且壁厚差大于3mm ;或薄件的厚度大于10mm 且厚度差大于薄件厚度的30%或超過5mm 時,應對厚壁側管進行削薄處理,其削薄長度應不小于4 倍的厚度差。
為了減少相鄰焊縫焊接應力的相互影響,管道組成件焊縫的相對位置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當標準未規定時,應滿足以下要求:兩管道的縱向焊縫或螺旋焊縫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 ;同一管道上的兩條縱向焊縫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m ;兩相鄰環焊縫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管徑月不小于150mm.
管道環焊縫不得置于建筑物、閘井(或檢查小室)的墻壁或其他構筑物的結構中。因保護距離不足而設在套管或保護性地溝中的管道不應設有環焊縫,否則應對此焊縫的焊接質量進行100 %的無損探傷檢測。
二、管道焊接質量要求:從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焊工,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工合格證,焊工合格證應在有效期內。
焊接前應查驗管材、焊接材料的材質是否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且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與現場焊接條件一致;按標準的規定.根據焊接材料的特性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據此制定焊接工藝指導書;焊接工作必須按焊接工藝指導書的規定進行。
管道定位焊(點固焊)是用來將裝配好的管道固定住。由于定位焊縫較短.焊接過程不穩定.易產生缺陷,此外它作為正式焊縫被留在焊接結構中,因此,定位焊縫的質量好壞及位置恰當與否,直接影響正式焊縫的質量好壞及工件變形的大小.對定位焊縫應與正式焊縫一樣重視。對使用的焊接材料、焊接工藝和焊工的技術熟練程度的要求不應低于正式焊縫。在焊接工作過程中,應重點控制下列因素:
(1)焊接環境:針對實際環境相應的防護措施,保證焊接過程不受外界環境的影響。當存在下列環境且未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嚴禁進行焊接作業:
1)焊條電弧焊時風速大于8m/s.
2)氣體保護焊時風速大于2m/s.
3)相對濕度>90%.
4)雨、雪環境。
(2)焊接條件:主要包括焊接材料、焊前預熱溫度、層間溫度、焊接速度、焊接電流、焊接電壓、保護氣體流最、后熱溫度和保溫時間等。當焊接條件有變化時,應及時辦理焊接工藝更改手續。
(3)焊接順序:施焊的順序和方向,應符合焊接工藝指導書的規定。
(4)焊后熱處理:包括正火熱處理和消除應力熱處理,應嚴格執行熱處理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