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主管部門致各位公務員考生的通知
來源:發布時間:2009-03-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08年11月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防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進行作弊活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96號)。根據這一重要文件精神,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公安、無線電監測等部門,加大了查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高科技作弊案件的力度。
2008年11月30日,在中央機關及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進行時,有關部門在福州考區福州十九中考場附近抓獲4名高科技作弊人員,并予以刑事拘留;12月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抓獲了幕后組織策劃、提供器材的3名違法分子,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有關涉案人員已依法受到處理。
2009年1月19日,在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進行時,有關部門在考試現場抓獲個別人涉嫌利用無線電設備進行作弊,并予以刑事拘留,現正在繼續偵查、追查中。鑒于當前各類考試中高技術作弊行為的復雜性,有關部門對此類案件高度重視,在評卷中按照國家公務員考試處理相關問題的要求,對可疑卷進行甄別分析。為做到科學和慎重,有關疑似雷同卷專門于3月9日送國家權威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鑒定。現已查清了雷同卷問題。為嚴肅考試紀律,上述雷同卷在這次成績公布中以“存在違紀行為,成績無效”處理。涉及的報考者如有疑問可在五天內電話核查,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認真核查,并對此類案件進行深入追查,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將及時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為切實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表示,一定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防范和打擊各種不法活動,依法嚴懲,取信于民;同時,提醒廣大有志報考公務員者,自覺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意識,共同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良好環境。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社會各界長期以來對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并歡迎隨時提供有關違紀違法線索,共同依法打擊各類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2008年11月30日,在中央機關及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進行時,有關部門在福州考區福州十九中考場附近抓獲4名高科技作弊人員,并予以刑事拘留;12月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抓獲了幕后組織策劃、提供器材的3名違法分子,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有關涉案人員已依法受到處理。
2009年1月19日,在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進行時,有關部門在考試現場抓獲個別人涉嫌利用無線電設備進行作弊,并予以刑事拘留,現正在繼續偵查、追查中。鑒于當前各類考試中高技術作弊行為的復雜性,有關部門對此類案件高度重視,在評卷中按照國家公務員考試處理相關問題的要求,對可疑卷進行甄別分析。為做到科學和慎重,有關疑似雷同卷專門于3月9日送國家權威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鑒定。現已查清了雷同卷問題。為嚴肅考試紀律,上述雷同卷在這次成績公布中以“存在違紀行為,成績無效”處理。涉及的報考者如有疑問可在五天內電話核查,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認真核查,并對此類案件進行深入追查,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將及時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為切實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表示,一定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防范和打擊各種不法活動,依法嚴懲,取信于民;同時,提醒廣大有志報考公務員者,自覺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意識,共同維護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良好環境。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社會各界長期以來對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并歡迎隨時提供有關違紀違法線索,共同依法打擊各類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