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網閱讀溫馨提示]:2009年湖北省襄樊市招考10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報考條件,報名時間:2009年3月9日——3月13日(5天),每天9:00—17:00; 報名地點:襄樊市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報名大廳(襄城區虎頭山南路);聯系電話:0710-3605050 。筆試時間:2009年3月21日。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改善城管隊伍人員結構,促進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襄樊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2009年度市直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使用計劃的通知》(襄機編[2009]8號)文件精神,特擬定此招考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襄樊市招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人才發展戰略和以人為本思想,立足于襄樊市城市管理工作發 展的現實需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項要求,為襄樊市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構建和諧襄樊服務,促進襄樊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臺 階。
二、招錄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優秀應屆畢業生;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待業及在職人員。
單位(含系統)委培生報考的,須征得原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社會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中、小學教師報考,必須持所在學校(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學習成績優良,基礎理論扎實,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0歲(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2歲(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覺異常,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文件附件1)執行;
8、具有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的;
4、按有關規定應回避或被各級機關辭退后不滿五年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四、招考步驟和方法
本次考試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城管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錄用審批等工作。
(一)發布公告
根據核定的招錄計劃,2009年2月27日由市人事局通過有關媒體(襄樊人事信息網www.xfrsj.cn、襄樊人事人才網 www.xfrsrc.gov.cn、襄樊市人民政門戶網站www.xf.gov.cn和《襄樊日報》)面向社會發布招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參照《湖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實施細則》和本次招考的條件、要求,由市人事局、市城管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
1、報名時間:2009年3月9日——3月13日(5天),每天9:00—17:00。
2、報名地點:襄樊市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報名大廳(襄城區虎頭山南路)。聯系電話:0710-3605050
3、報名時,高等院校2008年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定向生、委培生還須持相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 明;2009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學校相關證明;社會、在職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所有報考人員須帶近期免冠 一寸照片5張。
4、報名形式: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5、報考人員須填寫《襄樊市招考城管行政執法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經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并按物價部門鄂價費[2007]18文件規定的標準, 每人繳納報名筆試費(含報名費)100元,于3月19日-20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參加面試的人員按物價部門鄂價費[2007]18文件規定的 標準,每人繳納面試費50元。
(三)考試組織
參照《湖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筆試實施細則》、《湖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此次招考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于2009年3月21日進行。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考試地點: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分數線劃定
筆試結束后,由人事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按男女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在媒體公示。
面試定于3月27日進行。面試具體實施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城管局共同負責,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招考對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申論》和《行政能力測驗》的成績各占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
(四)考核、體檢
考核、體檢人員,分別按男女考生筆試和面試折算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1.5的比例,由人事部門審核確定,并在媒體公示。考核和體檢工作應在2009年4月15日前完成。
(五)公布擬招錄人員名單
人事和城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員。
擬招錄人選確定后,要向社會公布擬招錄人員名單和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時間為7天。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招錄人員名單公布7日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招錄的,辦理招錄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用人部門填寫《襄樊市招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錄用審批表》一式兩份,由市人事局辦理審批錄用手續。
對考試成績排名在前的落選人員,用人單位必須出具書面材料說明具體原因及理由。
整個招錄工作擬于2009年4月底以前完成并將錄用結果向社會公布。
襄樊市人事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