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09-02-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南保監局”)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名單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經公共科目筆試和調劑,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下:
職位代碼 | 職位名稱 | 計劃錄用人數 | 面試 人數 | 姓名 | 準考證號 | 最低面試分數線 |
0901746001 | 綜合處室財務工作科員 | 1 | 5 | 馮佳音 | 74614153224 | 113 |
侯冠霄 | 74614153120 | |||||
王炎麗 | 74614153419 | |||||
杜文彥 | 74612208129 | |||||
袁佩娟 | 74614153302 | |||||
091746002 | 綜合處室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科員 | 1 | 5 | 劉弘侖 | 74613273108 | 115.8 |
楊鳳仙 | 74611141522 | |||||
盛龍 | 74614153505 | |||||
王璐 | 74614233304 | |||||
曹靜 | 74614153507 | |||||
091746003 | 業務處室監管工作主任科員及以下 | 4 | 20 | 陳桂云 | 74614160110 | 101.4 |
薛飛 | 74614153626 | |||||
張宇 | 74614521317 | |||||
張彬 | 74614153625 | |||||
馬曉華 | 74618954205 | |||||
張俊超 | 74612619228 | |||||
司遠 | 74614160106 | |||||
翟會峰 | 74614153628 | |||||
康勇攀 | 74611152320 | |||||
萬千 | 74619510308 | |||||
白露珍 | 74614153621 | |||||
張冬冬 | 74614160103 | |||||
付彬 | 74614160108 | |||||
樊曉華 | 74614153620 | |||||
王磊 | 74614160104 | |||||
孫斌 | 74614153627 | |||||
翟開杰 | 63014150706 | 調劑最低分數線101.4 | ||||
喬永波 | 24914135321 | |||||
楊紀紅 | 24914135409 | |||||
李杰 | 63014150707 |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2009年2月15日全天、16日上午(上午9:00開始,下午13:30開始)。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 | 職位名稱 | 面試人員 |
2月15日上午 | 業務處室監管工作 主任科員及以下 | 陳桂云、薛飛、張宇、張彬、馬曉華 張俊超、司遠、翟會峰、康勇攀、萬千 |
2月15日下午 | 業務處室監管工作 主任科員及以下 | 白露珍、張冬冬、付彬、樊曉華、王磊 孫斌、翟開杰、喬永波、楊紀紅、李杰 |
2月16日上午 | 綜合處室財務工作 科員、綜合處室人力 資源管理工作科員 | 馮佳音、侯冠霄、王炎麗、杜文彥、袁佩娟 劉弘侖、楊鳳仙、盛龍、王璐、曹靜 |
三、考試確認
請面試人員于2009年2月11日下午17:00前,將是否參加面試及專業考試意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circ.hn@163.com進行確認,標題格式為:“準考證號+姓名+確認參加”;郵件內容中請填寫以下個人信息: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報考職位、目前所在學校或單位(包括職務)、手機號碼(請確保手機處于開機狀態)等,以及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屆時如未確認,以主動放棄處理。對有人放棄的職位,將按照規定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確認后,因考生原因未參加面試及專業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2009年2月13日下午13:30-15:30。
(一)應屆畢業生應攜帶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學生證原件;
3、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單;
5、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
6、《考試報名推薦表》(需有學校蓋章);
7、《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
8、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原件、所獲各種獎勵證書原件。
(二)社會在職考生應攜帶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工作證原件(或其他工作身份證明文件);
3、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單;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交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證明);
6、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
7、《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
8、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人才中心存檔人員由人才中心開具證明,并注明現工作單位);待業人員須提供待業證明(由檔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
9、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原件、所獲各種獎勵證書原件。
(三)有關要求
1、上述材料,均須查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套,同時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張(照片背面均寫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錄用資格。
2、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填寫個人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時,應詳細、準確填寫,經歷的時間要連續;學習各階段要填寫院系專業和學歷學位,在職學習要注明。
3、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五、資格復審、專業考試及面試地點
資格復審地點、專業考試(專業類)考場及面試侯考室設在河南保監局1901會議室(鄭州市農業路東段28號河南報業大廈19層)。
專業考試(綜合類)考場和面試考場設在河南保監局1505會議室(鄭州市農業路東段28號河南報業大廈15層)。
乘車路線:鄭州火車站乘坐21路、39路、K39路公共汽車至報業大廈下車。
六、注意事項
1、考生應于面試開始前20分鐘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未進入候考室的,取消錄用資格。
2、考生嚴禁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已攜帶的須交工作人員統一管理。面試后應立即離開考場,嚴禁泄露試題相關內容。
3、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請自帶簽字筆,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提前2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人員不得入場;考試進行30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提前交卷人員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距離考試結束15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
4、考生參加面試及專業考試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由考生自理,請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咨詢電話:0371-63380607,63380608
聯系人:孫逍,李艷
特此公告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