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公務員招考不可以報考人員
來源:發布時間:2008-12-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上海市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一律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現役軍人;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也不得報考有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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