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6〕7號)精神,經市政府批準,市直12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全社會公開報名。集中統一筆試,按崗位要求分別面試及考核,并按程序審批聘用。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資格條件(見附表) 四、報名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08年11月29日-11月30日 2、報名地點:宜春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軍轉大廈一樓大廳) 3、報名需攜帶的材料(原件):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攜帶學校證明)、職稱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工作經歷證明;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一個考生只可填報一個職位,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 五、筆試和面試 1、筆試內容:筆試考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門。公共知識考時事政治和職業技術能力測試;專業知識考招聘職位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08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考試科目:時事政治和職業技術能力; 2008年12月6日下午2:00~4:30考試科目: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總分為100分,公共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 4、面試的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 5、筆試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各占總成績的百分之五十。 六、體檢、考核 1、參加體檢的對象,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面試成績須達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的對象。 2、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 3、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在進入該職位面試人選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在考試主管機關指定的衛生機構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 七、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考試結果及其它有關事項在宜春人才人事網上公示。 招聘咨詢電話:0795—3271152 3259968 3259969 宜春市人事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監督舉報電話:0795—3271153 宜春市人事局監察室 附件:2008年宜春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表 宜春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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