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
來源:發布時間:2008-11-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考錄原則
認真貫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努力實現依法考錄、科學考錄、公平考錄。在編制限額內,按照職位要求,錄用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
二、招考范圍
經批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和經批準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含按審批權限已批準參照管理但尚未下文正式開展登記工作的事業單位)。
三、報考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72年11月10日至1990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全日制普通院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2009年9月底之前畢業),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職位。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三)現役軍人;
(四)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五)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七)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實施步驟方法
考錄工作按照申報錄用計劃、發布招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錄用等步驟實施。
(一)申報錄用計劃
各招錄機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申報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的通知》(贛人字〔2008〕229號)要求,申報錄用計劃。
(二)發布招考公告
全省招考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在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網站(http://www.jiangxi.gov.cn)、江西省人事廳門戶網站(http://www.jxrenshi.gov.cn)、江西公務員熱線網(http://www.jxgwy.cn)、江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jxpta.com或http://jxpta.jxrenshi.gov.cn)、江西省人事廳信息中心網(http://www.jxrsxx.cn)、江西人才人事網(http://www.jxrcw.com)等媒體發布。各設區市招考的有關具體事項可由設區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在相關媒體發布。
(三)報名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08年11月10日8:00至11月19日24:00。報名網站為江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jxpta.com或http://jxpta.jxrenshi.gov.cn)。一個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本次考試推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對不方便上網的報考人員,省、市、縣(市、區)均要設立網上報名指導處,并提供上網電腦,由專人進行指導操作。并將網上報名指導處的地點及聯系電話向社會進行公布。
2、上傳照片和網上繳費
上傳照片和網上繳費時間為2008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4日24:00。繳費成功后即完成報名。
對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考試報名費、考試考務費、面試費和其他測試費,體檢費由招錄機關負擔。
擬享受減免費用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3、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分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省、市、縣(市、區)機關及鄉鎮選錄生職位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報考鄉鎮非選錄生職位的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科(如本人自愿,可報名參加申論考試,申論成績僅作為志愿調劑和進入后備錄用人員儲存庫的成績)。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報考者從事公務員職業必須具備的潛能。內容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江西省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全省公安機關招錄的專業科目考試,由省人事廳、省公安廳統一組織,另行發布專業科目考試及其他有關事項公告。其他招錄機關經批準同意的加試,在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或者委托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的指導下結合面試一并進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08年12月14日。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在省直和11個設區市各設置一個考點,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選擇筆試考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公共科目筆試的組織、閱卷等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3、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將區分不同情況,分層分類劃定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只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
(五)面試
1、面試比例
計劃錄用數在5人及以下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5:1,面試比例為3:1;計劃錄用數在6人到10人之間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5:1,面試比例為2.5:1;計劃錄用數在11人及以上時,規定的報考比例為4:1,面試比例為2:1。
2、確定面試名單
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職位的報考人數、筆試合格人數、報考比例和面試比例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達到合格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均可在網上自愿重新報名,由報名系統自動按面試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其中,報考人數不足5人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全部通過調劑產生;報考人數超過5人但未達到本職位規定報考比例的職位或報考人數已達到規定報考比例但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通過調劑補足參加面試人數。如按本辦法補報后,仍達不到規定的面試人數,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
確定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同職位的兩批入闈面試人員同等對待。
面試人員名單在網上公布。公布內容為:面試人員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最低分數。
3、入闈面試人員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人員要在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全日制普通院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表格在報名網站下載)、準考證、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原件(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面試資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規定予以遞補。
考試錄用的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錄資格。
4、面試方法及安排
面試全省統一時間、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省直招錄機關的面試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指導下由招錄機關按統一規定組織實施;設區市以下招錄機關的面試工作由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5、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含專業加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加試專業知識考試的,結構化面試與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計劃錄用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對體檢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其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發〔2001〕74號)執行。體檢工作由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1997〕43號)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經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后,可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招錄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職位名稱或代碼、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省直機關擬錄用人員,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江西公務員熱線上進行公示;設區市以上機關擬錄用人員,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本市有關網站進行公示。
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時,須填寫《江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照管理單位填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連同錄用報告、擬錄用人員的檔案、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材料及有關證件,按管理權限報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非應屆畢業生的錄用工作應于2009年5月底前完成,應屆畢業生的錄用工作應于2009年8月底前完成。
五、有關要求
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招錄機關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認真負責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加強公示制和紀律監督,保證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考錄收費方面,要嚴格按照省人事廳《關于規范公務員考錄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字〔2007〕226號)執行,不得超出標準更不得巧立名目收費。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