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補充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和《海陵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暫行辦法》的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共有4個,計劃招錄7人。各單位招聘職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海陵區200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報名時,年齡應符合招聘要求,即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73年11月18日至1990年11月18日出生)。詳見《泰州市海陵區200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人事局統一組織,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簡章 區人事局在報名前通過海陵區人事局網站、海陵人才網站等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關證書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同時繳納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筆試報名費100元。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人才流動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及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可延期至領取面試通知單前提供)、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原 件及復印件,職位要求海陵區戶籍的須提供生源地證明或戶籍證明。 報名時間:2008年11月16日-11月18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息);報名地點:泰州市海陵區人事考試中心(城中派出所北側,區信訪局四樓)。 報名人員按照本簡章規定,自行選擇報考一個職位,填寫《泰州市海陵區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如因選報職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專業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可向招聘單位提出。如招聘單位同意考生的請求,則由招聘單位向人事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人事部門將及時在報名現場的專業添加欄內公布。此時,報考人員可按程序報名,招聘單位將審核通過。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08年11月18日14時。 報名結束時,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由人事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明確為急需緊缺專業的職位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可由招聘單位在報名結束后提出申請,經研究后決定是否開考。 報考人員于200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憑身份證和領取準考證通知單到區人事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其中01和05職位的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知識與能力,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申論》,考試滿分為100分;06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和《申論》,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定于 2008 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進行,筆試地點見準考證。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成績于2008年12月2日在海陵人才網站公布,同時公布面試考生名單及面試地點。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進入面試;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考生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區人事局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作棄權處理)。 面試于2008年12月13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不能形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出考生的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并在海陵人才網站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區人事部門的要求組織考核。 (七)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陵人才網站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填寫《海陵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體檢表、政審考核表、畢業證書原件及相關職位需要的其它資格證書原件,報區人事局審批,簽訂聘用協議,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解除。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報到(時間以聘用通知書上注明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因考核、政審不合格及擬聘用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可從本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新招聘人員與單位簽訂試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所有新聘用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聘期3年,期滿考核合格后可以續聘。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資格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違反有關規定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 其參加考試或錄用資格。 五、本簡章由海陵區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228532 監督電話:0523-86237750 網址:泰州市海陵區人事局網站:http://rsj.tzhl.gov.cn/ 海陵人才網站:http://www.tzhlrc.com 附:《泰州市海陵區200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右鍵下載) 泰州市海陵區人事局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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