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凡各門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各專業必須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范計劃完成全部考試課程),實踐考核合格(無實踐考核科目除外)而即將畢業的考生須填寫《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一式三份(復印件—律無效),在表格的身份證號一欄里一定將身份證號填寫清楚、準確,在表格的報考欄里一定要填寫清楚新的準考證號(12位)和所有的舊準考證號(9位),否則無法找到檔案而延誤辦證。無新準考證的考生無法辦理畢業證。即將畢業的本科畢業生必須還要如實填寫《本科畢業生專科期間學習情況(職稱情況)調查表》。以上兩種表格于2008年6月1日至6月10日在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一樓自考教材服務部購買,每份一元。 二、填寫表格一定要書寫規范,字體工整;一定要為自己的檔案負責,表中不留空白,并加蓋單位印章(輔導班的學生加蓋輔導學校有關部門的印章)。表格中“最后學歷”一欄里須填寫取得本次畢業生證前的學歷(高中、中專、大專或本科)。表格中必須填寫清楚“出生年月日”。本科畢業生還需在交表期間將填好的《本科畢業生專科期間學習情況(職稱情況)調查表》和大專畢業證原件到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驗印。 三、辦證需要三張(本科畢業生需四張)正面免冠近期照片(黑白照、彩照不限,其中三張一寸貼于鑒定表中,本科畢業生還要貼一張于調查表中,照片一律是同一底版),照片不是同一底版的拒絕收表。 四、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交到自考科,考生交表時必須將身份證復印件和所有的單科合格證(包括實踐考核成績合格單)交自考科用于查檔。本科畢業生還需交畢業論文和畢業論文答辯成績表各一份及專科畢業證復印件一份。有實踐環節實習科目專業的畢業生還需交實踐環節實習表。 五、凡手續不全或不按要求填表者所造成的延誤辦證,一切責任自負。 六、交表時間:2008年6月1日——6月10日截止,過期不侯。 七、領證時間及手續:考生于2008年8月25日到9月5日持身份證、準考證到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領取畢業證書,過期不侯。本科畢業的考生還需持大專畢業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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