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殘疾人難當公務員 單位寧愿發錢"養"起來
來源:《新民晚報》發布時間:2007-07-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殘疾人想當公務員為啥那么難
小盧下肢殘疾,經多年刻苦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去年在沿海某市公務員招考中名列第一。盡管不影響日常工作,但他仍被所考政府機關拒之門外——這是近日在上海召開的“加強殘疾人基本保障,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研討會上,浙江省殘工委副秘書長連金法講述的真人真事。殘疾人難當公務員,這種情況在全國各地并不少見。
機關錄取比例太低
調查顯示,上海現有殘疾人94.2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5.29%。按市政府頒布的《殘疾人分散安排就業辦法》,本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均須按本單位上一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1.6%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可2004年、2005年、2006年,上海政府機關招錄的殘疾人數量分別為:3個、0個、4個,且實際錄用單位僅限于市、區殘聯。上海每年招錄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2000多人,以2006年最多錄用4位殘疾人計,殘疾人錄用比例僅為0.2%,較1.6%的要求相去甚遠。
寧愿發錢“養”起來
上海市殘聯理事長徐鳳建說,近年來本市殘疾人就業工作有一定進展,但“實際就業”時仍有許多困難。不少單位寧愿發最低工資把殘疾人“養”起來,也不愿他們來上班。實際存在的就業歧視,使許多盲人大學生畢業后只能當按摩師,浪費了國家為培養他們花費的大量財力。
記者了解到,在為殘疾人提供就業崗位方面,一些外資、臺資企業相對做得較好。
因為偏見所以傲慢
連金法說,殘疾人當公務員難,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把“殘疾”等同于“殘廢”的錯誤思維曲解了法律,有人甚至認為殘疾人有礙政府“形象”!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章第11條規定,公務員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條款并沒有歧視、排斥殘疾人,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單位錯誤地以“不具有履行正常職責的身體條件”把殘疾人拒之門外。
其次,目前就業形勢嚴峻,公務員崗位成為越來越多大學畢業生競逐的目標。在選擇余地足夠大、處罰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不少單位顧不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他山之石借來攻玉
在英國,殘疾人可以當內政大臣;在哥倫比亞,有殘疾人當市長;在我國香港,殘疾人就業率達到57%……說起這些,不少內地殘疾大學生都很激動,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勝任政府公務員。近年來上海殘疾人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還出現了盲人碩士、聾人博士,他們往往比健全人更珍惜工作。
專家指出,給殘疾人崗位讓他們發揮才干,不僅能減少政府救濟,同時也能體現對特殊群體的人文關懷,有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最近,《上海市殘疾人就業條例》開始實施。相信更多政府部門會意識到這一問題,率先垂范,改變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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