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造價工程師《理論與法規》輔導第一章一節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2-21
第一節價格原理
1價格的形成
1.1價格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商品價值。價值是價格形成的基礎。
1.2商品的價值量石油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1.3商品價值的組成:
1、C-商品生產中消耗掉的生產資料價值;
2、生產過程中活勞動所創造出的價值(V-勞動力為自己創造的價值+m剩余價值)。
1.4價格形成中的成本
1.4.1成本:商品在生產和流通中所消耗的各項費用的總和。(C+V) 屬補償價值的性質。生產領域的成本稱為生產成本,流通領域的成本稱為流通成本。
1.4.2價格形成過程中的成本是正常成本、社會平均成本、生產該類產品的各企業成本的加權平均數正常成本是指反映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消耗的成本,也即商品價值中的C和V的貨幣表現。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指"在現有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非正常成本指:新產品試制成本,小批量生產成本,其他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成本。
1.4.3成本在價格形成中的地位:
1、成本是價格形成中的最重要因素;
2、成本是價格最低的經濟界限;
3、成本的變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價格;
1.5價格形成中的盈利
價值構成中的m的貨幣表現,由企業利潤和稅金構成。
2價格的職能: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價格在國民經濟中所具有的功能作用。
2.1價格的基本職能(調價)
2.1.1表價值能
2.1.2調節職能:在商品交換中承擔著經濟調節者的職能。價格的調節職能是價格本質的要求,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
2.2價格的派生職能(分算)
2.2.1核算職能:通過價格對商品生產中企業乃至部門和整個國民經濟的勞動投入進行核算、比較和分析的職能。(表價職能派生)
2.2.2分配職能:對國民收入有再分配的職能。(表價職能、調節職能派生)可以通過稅收、保險、國家預算等手段實現。
2.3價格職能的實現
前提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2.3.1不同價格職能的統一性和矛盾性
不同的價格職能是統一于價格之中的,同一商品的價格總是同時具有價格的兩項基本職能而且缺一不可的。
2.3.2價格職能實現的條件
需要一個市場機制發育良好的客觀條件。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必然要求全面實現價格的職能,同時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也為價格職能的實現創造了條件。
2.4價格的作用
價格在同民經濟的發展中起著重要的經濟杠桿作用。
2.4.1價格是實現交換的紐帶
2.4.2價格是衡量商品和貨幣的比值的手段
2.4.3價格是市場信息的感應器和傳導器
2.4.4價格是調節經濟利益和市場供需的經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