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造價師理論與法規考點復習(67)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1-30
承制加工程度
1.承制加工程度:預制加程度=預制加工所完成的工作量/總工作量
2.臨時工程指標有:臨時工程投資比例;臨時工程費用比例;
3.節約三大材百分比:節約鋼材百分比;節約木材百分比;節約水泥百分比;
4.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全面分析;作技術經濟分析時應抓住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平面圖三大重點內容;在作技術經濟分析時,要靈活運用定性方法和有針對性地應用定量方法;技術經濟分析應以設計方案的要求,有關的國家規定及工程的實際需要為依據;
5.單俠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技術經濟指標應包括:加入收藏工期指標、勞動生產率指標、質量指標、安全指標、降低成本指標、主要工程工種機械化程度、三大材料節約指標;
6.單項工程單方用工數=總用工數/建筑面積;
7.主要材料節約量=預算用量——施工組織設計計劃用量;主要材料節約率=主要材料計劃節約量/主要材料預算金額;主要材料節約量=主要材料節約量/主要材料預算用量
8.大型機械耗用臺班數及費用:大型機械單方耗用臺班數=耗用總臺班/建筑面積;
工程量計算的依據
1.工程量計算的依據: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相關圖集、設計變更、圖紙答疑、會審記錄;
2.工程施工合同、招標文件的商務條款;工程量計算規則;
3.工程量計算規則,是確定建筑產品分部分項工程數量的基本規則,是實施工程量清單計價提供工程量數據的最基礎資料之一,不同的計算規則,會有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量;
4.工程量清單項目與基礎定額項目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區別與聯系:編制對象與綜合內容不同;計算口徑調整;計量單位調整;
5.單個分部分項工程計算順序:加入收藏按照順時針方向計算法;按先橫后豎、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計算法;按圖紙分項編號順序計算法;
6.單方大型機械費:計劃大型機械臺班費/建筑面積;
7.技術經濟分析應圍繞質量、工期、成本三個主要方面,遷用某一方案的原則是,在質量能達到優良的前提下,工期合理,成本節約;
8.工程量計算是編制工程量清單的重要內容,也是進行工程估價的重要依據;工程量是確定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編制施工規范、安排工程施工進度,編制材料供應計劃,進行工程統計和經濟核算的重要依據;
統籌法計算工程量
1.用統籌法計算工程量:就是分析工程量計算中各分部分項工程量之間的固有規律和相互之間的依賴關系;
2.統籌法計算工程量的基本要點:統籌程序,合理安排;利用基數,連續計算;一次算出,多次使用;結合實際,靈活機動;
3.統籌法的主要內容:由計算工程量的主次程序線、基數、分部分項工程量計逄式及計算單位組成。主要程序是指在線、面基數上連續計算項目的線,次要程序線是指在分部分項項目上連續計算的線;
4.計算程序的統籌安排:共性合在一起,個性分別處理;先主后次,統籌安排;獨立項目單獨處理;
5.統籌法計算工程量的五個步驟:熟悉圖紙;基數計算;計算分部分項工程;計算其他項目整理與匯總;
6.計算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建筑面積,總的規則是:凡在結構上、使用上形成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并能單獨計算出其水平面積及其相應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機械用量的,應計算建筑面積;反之不應計算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的作用:確定建設規模的重要指標;確定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基礎;計算有關分項工程量的依據;選擇概算指標和編制概算的主要依據;
建筑面積計算規則
建筑面積計算規則:
3.0.1 單層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層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2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加入收藏凈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3.0.2 單層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3 多層建筑物首層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4 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人口,應按其外墻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并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筑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1/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3.0.7 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回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筑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0.9 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0 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1 建筑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0.12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3 建筑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4 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5 建筑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墻煙囪應按建筑物的自然層計算。
3.0.16 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7 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筑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8 建筑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9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20 高低聯跨的建筑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筑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1 以幕墻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筑物,應按幕墻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
3.0.22 建筑物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
3.0.23 建筑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物面積內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