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時事評論:如何看待現行憲法實施成果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時事評論背景:
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現行憲法從誕生之日起,就以其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成為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成為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障。固化成果,與時俱進,30年來歷經4次修改的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時事評論觀點:如何看待現行憲法實施成果?
憲法至高無上,憲法又與我們很近很近。憲法保證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向前發展,保證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得到實現,保證了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一)
只有國家長治久安,人民方能安居樂業。
飽嘗動蕩之苦的人們,更加看重并珍惜來之不易的和諧穩定。縱觀近代中國,我們經歷了太多磨難,外敵入侵、軍閥割據、內戰連連,人民曾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新中國成立后,我們也曾走過彎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讓剛剛邁開的社會主義建設步伐不得不停滯下來。人心思定,人心思法。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的長期實踐經驗,特別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訓,經過全民討論,通過了現行憲法。
拋棄以階級斗爭為綱的路線,轉變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拋棄人治,實行法治……憲法的實施,開啟了我國法治新紀元,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由共識變成行動。與此同時,作為“母法”,憲法的實施,大大加快了我國法制建設的步伐。到2010年底,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樹立了我國法治新的里程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用法律調節社會生活、規范社會關系,憲法為凝聚社會共識、彌合社會分歧、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
和諧穩定是人民之福。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祥和,享受國泰民安的人們,怎能不慶幸有了符合人民愿望、時代精神、歷史規律的好憲法。
(二)
國家富強了,人民生活才更殷實。
憲法記載了上升為國家意志的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樣反映了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偉大成就。堅持改革開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民生活不斷邁上新的臺階,這是憲法帶給人民的又一福祉。
從實行閉關鎖國,到堅持對外開放;從實行計劃經濟,轉為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憲法確立了“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現行憲法的4次修改,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從而進一步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產力,并取得驕人成就: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們已經實現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標,實現了人民生活總體上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現在,我國正在實施現代化建設的第三步戰略部署,進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
“憲法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個中國夢的法治保障。”國強民富,充分享受改革開放成果的中國人民,也充分感受到了憲法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力量。
(三)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人民才能更好地當家作主。
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進一步擴大農村、城市和企業的基層民主……30年來,我們不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有監督的權利。1999年,“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使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并列成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有機組成部分。從此,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等等新部署新舉措,如雨后春筍般涌現,見證著依法治國闊步前行。權力受到監督,權力得以規范,權利得到保障。
權力受限制,權利得彰顯。全面規范權力、保障權利的憲法是部好憲法。
(四)
人權入憲,民生普惠。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人權事業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然而,人權在我國曾是一個敏感的話題。2004年3月,“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被莊嚴地載入憲法,并在私人財產權保護等方面做了更具體的規定。鮮明而響亮地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舉措,不但推動我國人權事業取得了更大進展,而且使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闊步前行。
稍加留心,我們不難發現,2004年人權概念入憲后,民生立法、社會建設成為時代的鮮明特征。出臺物權法、修改刑訴法,一大批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得以實施。與此同時,我國簽署了一批保護公民權利的國際公約。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等法律制度的建立,使民告官不再難;反歧視,保障平等就業;簽訂勞動合同,工資集體協商,勞動者權益得到保護;深化醫療體制改革,讓群眾病有所醫;發展公租房,讓百姓住有所居;進城務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孩子學有所教;人大代表選舉實現城鄉“同票同權”;保護私有財產,房屋征收給予合理補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均等化……這些高頻熱詞的背后,是我國尊重和保障人權,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所取得的顯著成就。
人權概念入憲再次證明,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權利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是所有公民的共同職責。
30年的實踐充分表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之所以蓬勃發展,成就巨大,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們有這樣一部符合國情、與時俱進的好憲法。面向未來,加快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早日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最根本的還是要一如既往地遵守憲法,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