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體檢四大新調整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12-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浙江人事考試網最新消息:201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招考體檢政策有了新的調整。根據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公務員錄用體檢中執行以下規定:
一是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
二是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
三是體檢實施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是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對復檢項目保密。
必要時,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
在浙江,醫院體檢時看不到考生名字,而只有編號。接受體檢的考生登上大巴車后,經隨機分配,才知道自己將去哪家醫院體檢,跨縣市的異地體檢也成為了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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