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基礎理論精選考點之國際慣例的一般意義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05 09:41:24
在我們從事國際貿易和進行交涉時,所依據的是信用證條款和國際慣例。那么,什么是國際慣例,國際慣例的一般意義又是什么呢?
現代國際貿易和國際結算是依據法律法規來保障安全的。國際貿易存在的法律形式可以是各國的法律和法規,也可以是國際商會頒布的各種慣例、規則等出版物。各國的當事人處于不同的法律規范之下,一筆國際貿易業務中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規范帶來的各種問題時,為了使國際貿易的實務、當事人的權責以及可能出現的糾紛有一種統一的解釋,各方都需要遵守一種共同的操作規則,這就是國際慣例。經過長期的實踐,這些慣例日趨完善合理,已經得到各國商界和銀行的認同并采納,成為指導和規范國際結算行為不可或缺的通行準則。通常使用的國際慣例有《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即《UCP500》)、《托收統一規則》等。在我們對外交涉中所依據的也正是這些國際通行的規則。
近年來,我國外貿事業迅速發展,進出口貿易逐年遞增。但是也有的國家經濟不振,市場起落,加之某些商人和銀行信譽欠佳,危機此起彼伏。因而時有無理拒付、拖延付款,極少數甚至有欺詐行為的發生。因此,我們在制單中一定要合理的謹慎,穩扎穩打。在結匯中,如果發生了爭議,一定要持理性、謹慎的態度,根據信用證條款和《UCP500》等國際慣例,進行有理有節的交涉。目的只有一個,早收匯,快收匯,安全收匯,加速資金周轉,提高我國的整體商業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