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水利水電輔導資料(3)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10-13
水工建筑物按使用時間的長短如何分類?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使用時間的長短分為永久性建筑物和臨時性建筑物。
(1)永久性建筑物是指工程運行期間長期使用的水工建筑物。根據其重要性又分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
(2)臨時性建筑物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暫時使用的建筑物,如施工導流明渠、圍堰等。主要作用是為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
水利水電工程的等別如何劃分?
答: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 252—2000)的規定,水利水電工程根據其工程規模、效益以及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劃分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標有庫容、防洪、灌溉、治澇、供水和發電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級別如何劃分?
答:水利水電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級別應根據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別,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確定為五級,分別為1、2、3、4、5級。堤防工程的級別,應該按照《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98)確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標準主要由防洪對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別為1、2、3、4、5級。
水庫與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
答:水庫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設計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設計蓄水位、興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設防(防汛)水位。開始組織群眾防汛的水位。(2)警戒水位。當水位達到設防水位后繼續上升到某一水位時,防洪堤隨時可能出險,防汛人員必須迅速開赴防汛前線,準備搶險,這一水位稱警戒水位。(3)保證水位。即堤防的設計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設計洪水時在壩前達到的最高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