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模擬試題及答案(四)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9-27 09:03:45
四:解答題(5小題,每小題5分,共25分)
1.根據我國票務法,匯票的付款到期日有幾種規定方法?
2.試比較遠期付款交單方式和承兌交單方式的異同。
3.我某出口公司與每商成交,雙方規定30%貸款以T/T電匯方式匯款,余下的70%貸款以D/P托收結算。請圖示電匯方式的基本流程。
4. 國際商務單證工作的基本要就是什么?你認為作為出口企業的單證工作人員應如何做好單證工作?
5. 我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商出口農副產品一批共20,000公噸。國外開來的信用規定:“Time of Shipment:during Apr./May,2006,Partial shipment is not allowed;Port of Shipment:Guangzhou/Zhanjiang;Port of Destination:Singapore”。我公司在4月28日分別在廣州和湛江將各10,000公噸貨物裝上“海星”輪第50航次和“長河”輪第50航次,目的港為新加坡。根據國際慣例,我方的做法違反信用證規定嗎?為什么?如我公司先后于4月28日和5月2日分別在廣州和湛江港各裝10,000公噸貨物于第169航次的“海豐”輪,之后運往新加坡。此時,我方的做法違反信用證規定嗎?為什么?
國際商務單證基礎理論與知識試題(A) 答案
一。 單選
1~5:AACAC 6~10:DDDCC 11~15:ABBDC
16~20:ABBCB 21~25:BBBAD 26~30:BBCAB
31~35:DAADC 36~40:BBAAC
二。 多選
1. BC 2.ABC 3.ACD 4.ABCD 5.AC
6. BDE 7.ACD 8.AB 9.ABCD 10.ABC
三。 判斷
1~5:ABBAB 6~10:BAAAB 11~15:ABBAA
16~20:BBAAB 21~25:BABBA 26~30:BABBB
31~35:BBBAA 36~40:BBBBA
四。 簡答:每小題5分(要點)
1.答:根據我國票據法,匯票的付款到期日有以下寫法:1、即期匯票付款到期日的寫法為:見票即付;(1分)2、遠期匯票付款到期日的寫法有四種:(1)確定日期付款;(1分)(2)出票后定期付款;(1分)(3)見票后定期付款;(1分)(4)提單日后定期付款。(1分)
2. 答: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是指出口商按照買賣合同的規定發貨完畢后,通過出口方所在地的銀行委托國外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匯票和貨運單據,進口商在匯票上承兌,代收行于匯票到期日再次向其提示,進口商付款后從代收行處取得貨運單據。在匯票到期付款前,匯票和貨運單據由代收行掌握。(1分)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是指貨運單據的交付以進口商的承兌為條件。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即可向銀行取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才付款。(1分)
二者的相同點為:1、所使用的匯票均為遠期匯票;2、賣方承擔的風險較大。(1分)不同點為:交單條件不同。D/P的交單是以買方付款為條件;D/A的交單是以買方承兌為條件,D/A 風險大于D/P風險。(2分)
3. 答案一:圖解電匯支付流程圖(3分)
文字說明(2分)
(1)匯款人到委托匯出行使用電匯方式付款時,要填寫電匯申請書,向匯出行交付款項并支付一定的匯費。
(2)匯出行出據匯款回執給匯款人,表示匯款收到。
(3)匯出行根據電匯申請書的請示,向匯入行發電,委托匯入行向指定收款人解付匯款。
(4)匯入行收到電報、電傳或其它電訊工具并核對“密押”無誤后,立即通知收款人憑收據和適當證明文件取款。
(5)收款人出示收據和適當證明文件。
(6)匯入行將貨款交付收款人。
(7)匯入行向匯出行收回款項或郵寄付訖通知進行轉帳,同時應將收據寄交匯出行。
答案二:
(1)匯款人將匯付申請、款項及有關費用交給匯出行;(2)匯出行電匯委托通知到匯入行;(3)匯入行向收款人付款;(4)匯入行向匯出行發出付訖借記通知。
4. 答:各種進出口單證,原則上應該做到:正確、完整、及時、簡潔、清晰。(3分)
具體說明(2分)
(1)正確是單證工作的前提,單證不正確就不能完全結匯。所說的正確,一方面是要求各種單據必須做到“三相符”,另一方面則要求各種單據必須符合有關國際慣例和進口國的有關法令和規定。(2)單證完整是指成套單證的群體的完整性;同時要求每一種單據的所填內容必須完備齊全;(3)及時,進出口單證工作的時間性很強,各種單證都要有一個適當的出單日期。(4)簡潔,《UCP500》明確規定:為了防止混淆和誤解,在信用證或其任何修改書中應避免加注過多細節的內容;(5)清晰,主要是指單證的表面要清潔、美觀、大方;單據中的各項內容要清楚、易認,各項內容的記載要簡潔、明了。
5. 答:(1)我方的做法不違反規定(2分)
(2)本案例中買方開來的信用證中明確規定:Partial shipment is not allowed,我方于4月28日分別在廣州和湛江裝10,000公噸貨物于二艘輪船“海星輪”和“長河輪”開往目的港新加坡違反了信用證的規定,因為出口方分別在不同的裝運港裝上不同的船只,屬于分批裝運故違反了國際慣例。(1分)(3)依據《UPC500》的規定:凡貨物裝同一船只、同一航線,駛往同一目的地,應不視作分批,這樣如我公司先后于4月28日和5月2日分別在廣州和湛江港各裝10,000公噸貨物于第169航次的“海豐”輪,之后運往新加坡,我方的作法是符合本案例中信用證的規定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