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省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考試公告
來源:江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發布時間:2012-08-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全省統一考試。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范圍以2012年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可登陸前述網站查看)。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計劃錄用數為5人以下,面試比例為1:3;計劃錄用數為6至10人的,面試比例為1:2.5;計劃錄用數為11人以上的,面試比例為1:2.
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布,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公開調劑。調劑期間,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考生均可在網上自愿重新報名,由報名系統自動按規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
對按前款辦法補報后,面試人數仍不足的職位,可相應調減錄用計劃數。確定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1997〕43號)組織實施。
七、錄用
擬錄用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愿選擇所考錄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只能在該市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的(點擊查看)法院或檢察院職位中挑選。如不按規定挑選職位或無擬挑職位,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江西人事考試網站”予以公示。
用人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協議,最低工作期限不少于5年。
八、咨詢電話
江西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91-86242466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0791-86245811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干部人事處:0791-88325359
附件:
3、江西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縣名單(共38個)
九江市(3個):修水縣、德安縣、都昌縣
萍鄉市(1個):蓮花縣
贛州市(9個):安遠縣、贛縣、寧都縣、尋烏縣、興國縣、于都縣、會昌縣、上猶縣、石城縣
宜春市(2個):萬載縣、銅鼓縣
上饒市(6個):上饒縣、鄱陽縣、余干縣、橫峰縣、弋陽縣、萬年縣
吉安市(11個):永新縣、遂川縣、井岡山市、吉安縣、萬安縣、吉水縣、峽江縣、新干縣、永豐縣、泰和縣、安福縣
撫州市(6個):廣昌縣、樂安縣、黎川縣、南豐縣、宜黃縣、資溪縣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2012年8月27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