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公路工程重點講解(3)
來源:安徽育路網發布時間:2012-09-02
三、公路橋梁工程
1、橋梁的組成:上部結構、下部結構、支座系統以及附屬設施。五大部分:橋跨、支座系統、橋墩、橋臺以及墩臺基礎。五小部分:橋面鋪裝、排水設施、欄桿、伸縮縫以及照明。
2、橋梁相關術語的理解:凈跨徑、總跨徑、計算跨徑、橋長、橋梁高度、橋下凈空高度、建筑高度、凈矢高、計算矢高、矢跨比、涵洞。
3、橋梁按結構分類分為:梁式橋(承彎)、拱橋(承壓)、鋼架橋(承彎亞)、懸索橋。按上部結構的行車道位置分為:上承式橋、中承式橋、下承式橋。
4、橋梁基礎按施工方法分為:擴大基礎、樁基礎、管柱、沉井、地下連續墻。
5、擴大基礎的施工方法分為:機械開挖基坑澆筑法、人工開挖基坑澆筑法、土石圍堰開挖基坑澆筑法、板樁圍堰開挖基坑澆筑法。
6、樁按使用功能分為:豎向抗拉樁、豎向抗拔樁、水平受荷樁、復合受荷樁。
7、樁按承載性能分為:摩擦樁、端承樁、摩擦端承樁、端承摩擦樁。
8、樁按施工方法分為:沉樁(錘擊沉樁、振動沉樁、射水沉樁、靜壓力沉樁)、鉆孔灌注樁、挖孔樁。
9、橋梁上部荷載大,地基承載力不足,在一定深度才有好的持力層,擴大基礎開挖工作量大,施工圍堰支撐有困難,采用樁基礎受水文地質條件限制時,采用沉井基礎與其他深基礎相比,經濟上較為合理。
10、沉井基礎剛度大,有較大的橫向抗力,抗振性能可靠,適用于豎向和橫向承載力大的深基礎。
11、橋梁的下部結構分為:重力式橋墩、重力式橋臺、輕型橋墩、輕型橋臺。
12、重力式橋墩分為:普通墩和制動墩(制動墩要承受單向較大的水平推力)。
13、連續體系橋梁由于支點存在負彎矩,使跨中正彎矩減少,可以減少跨內主梁的高度,提高跨徑,當加大支點截面附近梁高形成變截面時,還可以進一步降低跨中彎矩。
14、懸索橋的主纜為主要承重結構,主纜的變形非線性,一般采用變形理論和撓度理論。
15、公路橋涵設計時的作用分為:永久、可變和偶然(地震+撞擊)。
16、模板、支架、拱架的施工方案包括工藝圖、剛度、強度、穩定性等的計算書。
17、設計荷載應包括:(1)模板、支架、拱架的自重;(2)新澆筑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或其他圬工結構物的重力;(3)施工人員、施工材料、機具等行走運輸或堆放的荷載;(4)振搗混凝土時產生的荷載(5)新澆筑混凝土對側面模板的壓力(6)傾倒混凝土時產生的水平荷載;(7)其他可能產生的荷載,如雪荷載等。
18、模板及其支架驗算傾覆的穩定系數不得小于1.3
19、結構表面外露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400;結構表面隱蔽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250;受荷載后撓曲的桿件彈性撓度為相應結構跨度的1/400.
20、模板不應與腳手架連接,避免引起模板變形。
21、當結構自重和汽車荷載(不計沖擊力)產生的向下撓度超過跨徑的1/1600時,鋼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應設預拱度,預拱度值應等于結構自重和1/2汽車荷載所產生的撓度。
22、支架按其構造分為:立柱式、梁式、梁-柱式。工程中常用的支架有:鋼管支架、六四軍用梁、萬能桿件、貝雷梁。風力較大的地方應設置風纜。
23、施工預拱度應考慮的因素:(1)支架和拱架拆除后上部構造及活載1/2所產生的撓度;(2)支架和拱架拆除后在荷載的作用下的彈性壓縮;(3)支架和拱架拆除后在荷載的作用下引起的非彈性壓縮;(4)支架和拱架基地在荷載的作用下引起的非彈性沉陷;(5)由混凝土收縮和溫度變化引起的撓度;(6)墩臺水平位移所引起的拱圈撓度。
24、現澆混凝土的梁板結構,在支架架設后,應按圖紙要求或監理工程師指示,對支架進行預壓,預壓荷載不小于梁板自重。
25、模板拆除原則:先支后拆、后支先拆。
26、簡支梁、連續梁應從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環卸落;懸臂梁應先卸掛梁及懸臂支架,再卸無鉸跨內的支架。
27、重要結構中的主鋼筋代用時,應由原設計單位做設計變更。預制構件的吊環,應采用未經冷拉的HPB235熱軋鋼筋支座。
28、鋼筋結構采用搭接電弧焊時,接頭雙面焊縫不小于5d,單面焊縫長度不小于10d.
29、主鋼筋焊接接頭面積最大百分率為50%,綁扎為25%.
30、預應力筋進場時應分批驗收,除對質量證明書、包裝、標志和規定檢查外,鋼絲應進行抗拉強度、彎曲和伸長率試驗;鋼絞線應進行表面質量、直徑偏差、力學性能試驗;精軋螺紋鋼應進行拉伸試驗。
31、后張法的連接器必須符合錨具的性能要求;先張法的連接器必須符合夾具的性能要求。
32、混凝土的配合比應用質量比,最大用量不超過500Kg/m3;大體積混凝土不超過350Kg/m3.
33、用攪拌車運輸途中,應以2-4轉/min的速度進行攪動混凝土,且裝載量應在2/3左右。
34、高處向模板內傾斜混凝土時自由傾落高度不超過2m,超過2m應設置串筒、溜管或振動溜管;超過10m應設置減速裝置。串筒下混凝土高度不超過1m.
35、C30以上混凝土澆筑的時間25度以下為180min,25度以上為150min.
36、重要部位及有防振要求的混凝土結構或鋼筋稀疏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應補插錨固鋼筋和石榫;有抗滲要求的施工縫做成凹形、凸形或設止水帶。施工縫為斜面應澆筑成臺階狀。施工混凝土強度最低為1.2mpa,鋼筋混凝土不低于2.5mpa.
37、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控制混凝土水熱化溫度的方法:"少低小快散,冷水降倉溫、埋管通水冷,冷保強養護"(6點)。大體積混凝土的養護溫差控制在25度以內。
38、千斤頂和壓力表應配套校驗,以確定張拉力與壓力表之間的曲線,千斤頂超過6個月或200次應重新校驗。
39、預應力筋應采用應力控制方法張拉時,應以伸長值進行校核,實際伸長值與理論伸長值應控制在6%以內。(實際伸長值=初應力伸長值+初應力至最大應力伸長值)
40、明挖擴大基礎的施工內容:定位放樣、基坑開挖、基坑排水、基底處置、砌筑基礎結構物。
41、基坑深度<2m用垂直坑壁;2m<基坑深度<5m挖成階梯狀坑壁;5<基坑深度時采用坡度放緩或做平臺。坑壁加固措施有:擋板支撐、鋼木支撐、混凝土護臂和錨桿支護等。噴射混凝土護壁一般不超過10m.
42、基坑排水方法:集水坑排水(除嚴重流沙外)、井點排水(土質較差、嚴重流沙、水位較高、基坑較深等)、板樁法、沉井法等。
43、基坑基底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基底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標高、土質均勻性以及地基穩定性和承載力。
44、基底處理的方法:換填土法、擠密法、膠結法、土工聚合物法。
45、基坑開挖邊坡失穩的主要原因:"坑深坡陡陡濕坡,水下開挖無加固,無排截欄表徑流,棄土距基坑太近,滲流壞體坑壁毀,延時長設備振大。"
46、基坑開挖邊坡失穩的處理措施:木板支護、抗滑樁支護、鋼板樁支護、錨樁式支護、錨錠板支護、噴錨支護(1板2樁3錨)。
47、鉆孔灌注樁的主要工序:(1)埋設護筒;(2)制備泥漿;(3)鉆孔;(4)清底;(5)鋼筋籠制作吊裝;(6)灌注水下混凝土;
48、埋設護筒的作用:(1)穩定孔壁;(2)防止塌孔;(3)隔離地表水;(4)保護孔口地面;(5)固定孔口位置;(6)對鉆頭起導向作用。
49、泥漿制備的作用:(1)懸浮鉆渣;(2)冷卻鉆頭;(3)潤滑鉆具;(4)增大靜水壓力;(5)形成泥皮;(6)隔斷滲流;(7)防止塌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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