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綜合輔導資料06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4
(三) 通知收貨人打點提貨手續
1.發到貨通知。
(1) 在收到進口正本艙單的當天,按照進口提貨掛號臺賬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發出到貨通知,并在臺賬通知體例一欄中注明通知體例、日期、對方通知人;
(2) 若無法按艙單等單證內容與通知非橐庹貨人取得聯系,或艙單中未注明聯系電話時,應實時向船公司或其代辦代庖發芽,獲得回覆后按照所供給的聯系資料發出到貨通知;
(3) 對按口岸劃定需限時提取的危險品或其他特種貨,應實時以書面或電話體例通知貨主嚴酷按要求提貨,確保裝卸功課正常進行。
2.貨色催提通知。對貨色到港后5 日內仍無人來打點提貨手續的收貨人,需再次發出到貨通知,在進口單證臺賬中作好第二次催提記實,視情形報船公司或其代辦代庖,以便其經由過程發貨人督促收貨人及早提貨。
(四) 審單及簽發提貨單
1.提單審核。如正本提單由提貨人出具, 需對提貨人所出具的提單進行審核,內容搜羅:
(1) 確認船公司對該票貨色是否有扣貨指示,若有,則實時協助收貨人與船公肆檔協助解決放貨問題;
(2) 與艙單中該票貨的有關內容是否一致;
(3) 提單是否為船公司正本海運提單,如船公司或其代辦代庖供給的有關單證資料中有簽發提單復印傳真件的,要將收貨人出示的正本提單與提單復印傳真件核對,以確認頗真實性;
(4) 對于指示提單需審核背書是否連貫、完整;
(5) 海運費等費用是否到ǘ棘如是,則按照船公司的指示收取運費或其他費用;
(6) 對于記名提單,由該收貨人加蓋公章背書、簽名并填寫身份證號碼,第一次提貨需留身份證復印件;如收貨人公司的公章未便外帶,需有用其他印章庖代公章背書的授權委宛書,并用授權的其他印章背書;
(7) 對于指示提單(“CONSIGNEE” 一欄為TOORDER),需有發貨人和收貨人同時背書;
(8)如“CONSIGNEE”一欄為“TO ORDER OF XXX”則須有XXX的背書,最后提貨人的公章背書須和本公司簽發的提貨單收貨人一致。
2.正本提單的收受接管。要求提貨人在正本提單后背加蓋公章或該公司的授權章(需有授權證實書在本公司存案)、提貨人簽名、注明身份證號碼及提貨日期。分以下幾種情形,收回正本提單,并在收回的正本提單上簽字或蓋核銷章:
(1) 一般情形下收回三份正本中的一份即可,在奸細作況下按船公司要求收回全套正本提單,才可簽發提貨單;
(2) 對于改港貨色,必需收回全套正本海運提單;
(3) 對于轉船貨色,能否接管收貨人出具的全程海運提單,需依據艙單上注明或船東書面提醒。
3.簽發提貨單。
(1) 確認提單及背書完全無誤后,在提貨單上加蓋提貨單簽發章,經辦人和審核人審核提貨單有關內容,并在響應欄內簽字;
(2) 指示提單的提貨單上,必需標上現實收貨人的單元全稱;
(3) 提貨單留底聯上,要求現實收貨人簽字、蓋章。
4.無單放貨。對所有需要無單放貨的提單在無單放貨掛號本上掛號船名、航次、提單號、貨名、貨量、進口日期,由部門司理簽字后,方可放貨給收貨人。無單放貨有以下兩種情形:(1) 電報放貨。船公司或委宛方有明晰書面指示已收回全套正本提單,可以放貨給進口收貨人,并有船公司授權之有關員工的簽字和蓋章,可直接放貨給收貨人。
(2) 保函放貨。是否接管保函,原則上要由船公司確定。在接到收貨人的保函后,傳真給委宛方簽字確認后,方可放貨給收貨人。保函放貨必需填寫無單放貨審批表,由部門司理或總司理審核后方可簽發提貨單交指定收貨人。 中華考試網(www.Examw.com)
5.歸檔。待該航次所有進口貨簽發提貨單完畢后, 將進口營業的有關單證,搜羅正本進口艙單、提貨單留底聯、有用背書的正本提單、頭程正本提單(若有) 等,連同與該票貨有關的往來電函等一并歸人航同伴案,并在檔案封面上掛號有關的歸檔資僚縵沱 稱,一般情形下文檔保留期為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