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公務員考試科目
來源: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時間:2012-08-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科目】
公共科目:《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報考法官、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需加試《法律專業知識》。法官、檢察官職位《法律專業知識》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
報考各級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特警)職位,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
使用維吾爾語文字答題的考生需加試《漢語基礎知識》 ,該成績不計入筆試總成績。取得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的報考人員免試《漢語基礎知識》。職位明確要求“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以上其他級別的,詳見職位表備注欄內說明。
(1)《申論》:150分鐘,滿分100分;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20分鐘,滿分100分;
(3)《漢語基礎知識》:60分鐘,滿分100分;
(4)《法律專業知識》:150分鐘,滿分100分;
(5)《公安基礎知識》:90分鐘,滿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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