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政法干警招錄筆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考試實施
(一)考點設置及考場編排
為便于考試管理,此次由人保部門實施的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部門實施的教育入學考試實行統一考點、統一監考人員,分別進行考務培訓的辦法。各市考點設置由市教育局牽頭,市人保局配合。
全省設立11個考區,考點在設區市城區安排,考點應選擇高考定點學校或人事考試定點學校,考點、考場按照人事考試標準設置,考點門口應有“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市考區××考點”條幅,并明示違紀違規處理辦法、考場規則、考場安排表、考場分布示意圖和考試科目,時間安排等。
打印帶考生照片的考場座次表,供監考人員使用并請考生簽字確認。
具體工作安排按照《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考務工作計劃》(附件)執行。
(二)考點、考場管理
各地要會同公安、無線電管理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擊擾亂公務員錄用考試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在考點、考場配備無線耳機探測器、金屬探測器、身份證鑒別儀和手機信號屏蔽儀等設備。
要高度重視考試實施中的組織管理工作,嚴肅考風考紀,切實做好監考人員、巡考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強調公務員招考和教育入學考試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試紀律,明確工作職責和操作要求,認真做好巡考、監考工作;要充分發揮巡考人員(或流動監考)在考試實施過程中監督、檢查作用,做到每個考場都有巡考人員(或流動監考)負責,原則上每名巡考人員(或流動監考)所負責的考場數不多于5個;要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省有關部門將派出巡視組到各地巡視。
五、試卷接收、運送、保管
本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試卷配發和運送由人保部門和教育部門分別承擔。各地在接收試卷時將本考區考務組織方案分別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9月13日,各設區市教育局統一到省教育考試院領取試卷。
9月13日,各設區市人保局統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
考試結束后,各設區市人保局須派專人將公共科目試(答)卷(包括備用卷)于9月16日下午3時前送達省人事考試中心,各市教育局須派專人將教育入學考試試(答)卷(包括備用卷)于9月17日送達省教育考試院。
六、其它
由省人保廳負責組織的公共科目考試《操作要求及步驟》、《試卷管理要求》、《考場規則》和《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等,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要求執行,不再另發通知。
由省教育廳負責組織的教育入學考試有關考試實施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將下發《教育考試有關規則》等專門的考務材料。
考生參加公共科目考試時須填寫《準考證上》的準考證號,參加教育入學考試時須填寫《準考證》上的考生編號。
附件: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筆試考務工作計劃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教育廳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
體制改革試點筆試考務工作計劃
時 間
|
內 容
|
||||
2012年8月8日
8:00-14日18:00
|
考生網上報名
|
||||
待照片審查通過后
至8月15日18:00
|
網上繳費
|
||||
9月10日
9:00-14日23:00
|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9月13日
|
設區市人保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上報公共科目考試考務組織方案和考務值班電話
|
||||
9月13日
|
設區市教育局到省教育考試院領指定地點取試卷,
上報教育入學考試考務組織方案和考務值班電話
|
||||
9月15日
|
上 午
|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
下 午
|
14:00—16:30 《申論》
|
||||
9月16日
|
上 午
|
9:00—11:30 《文化綜合》 (專科層次)
9:00—11:30 《民法學》 (本科層次)
9:00—12:00 《專業綜合Ⅰ》(法律碩士)
|
|||
下 午
|
14:00—17:00
《專業綜合Ⅱ》(法律碩士)
|
||||
9月16日
|
設區市人保局將公務員公共科目試卷及答題卡送達省人事考試中心
|
||||
9月17日
|
設區市教育局將教育入學考試試卷及答題卡送達省教育考試院指定地點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