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將面向社會招錄221名政法干警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8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公務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新疆將全面啟動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面向社會將招錄221名政法干警。
此次招錄將于8月22日啟動報名工作,9月15日開展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筆試工作,9月16日組織教育入學考試。11月底前,完成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12月底前,審批、復試、發放錄取通知書。2013年2月底前入學。
據自治區公務員副局長李軍介紹,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部署,招考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面向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士兵中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為自治區部分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考培養政法隊伍。招錄培養試點工作采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報考即定向、定單位,學生畢業一律按入學時確定的定向單位到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工作,并服務一定年限。
據了解,教育部將和中央有關政法部門根據職位能力需求和職業特點,按照應用型、實戰型人才需求,委托培養試點院校合理設置專業,組織有關專家研制、審定培養方案。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院校、定向單位所在省級政法機關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試點班學生在校免學費、并發給生活補助費。
對于合格畢業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 (試行)》進行管理。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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