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公安局文職人員筆試科目
來源:北京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7-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考試方法、科目和內容
(一)考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考試內容參照招錄公務員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科,考試內容涉及簡單數學推理及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通用知識的考查。
(二)考試時間為2012年8月4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五)筆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考試成績將于2012年8月18日在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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