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全真試題(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9-07
2、某18層辦公樓,建筑面積32000㎡高度71m,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腳手架采用懸挑鋼管腳手架,外掛密目安全網,塔式起重機作為垂直運輸工具,2006年11月9日在15層結構施工時,吊運鋼管時鋼絲繩滑扣,起吊離地20m后,鋼管散落,造成下面作業的4名人員死亡,2人重傷。經事故調查發現:
1.作業人員嚴重違章,起重機司機因事請假,工長臨時指定一名機械工操作塔吊,鋼管沒有細扎就托底兜著吊起,而且鋼絲繩沒有在吊鉤上掛好,只是掛在吊鉤的端頭上;
2.專職安全員在事故發生時不在現場。
3.作業前,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未詳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僅向專職安全員口頭交代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問題:
1.針對現場傷亡事故,項目經理應采取哪些應急措施?
2.指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對本起事故,專職安全員有哪些過錯?
4.指出該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存在的問題。
答案:
1.(本小題6分)
①組織迅速搶救傷員;②保護好現場:③立即向本單位責任人報告;④啟動應急預案;⑤協助事故調查:⑥其他合理的應急措施(答對一個給1分,滿分6分)。
2.(本小題4分)
事故直接原因:工長指定一名不是起重吊車的人員負責鋼管起吊(1分),沒有將鋼管捆綁(1分),鋼絲繩勾在了吊鉤的端頭上(1分),致使起吊中鋼管高空散落(1分)。
3.(本小題4分)
安全員嚴重失職(1分),事發時安全員不在現場(1分),平時對現場防護監督不到位(1分),沒有定期檢查設備(或參加檢查未發現隱患,對隱患整改未落實)(1分)。
4.(本小題6分)
安全技術交底僅有口頭講解,沒有書面簽字記錄(2分)。交底人員應包括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2分)。安全技術交底缺乏針對性,沒有細化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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