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案例精選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6-29
案例二
[背景資料]
某市南湖新技術開發區翠林中心花園工程由市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承建,正處于緊張的主體施工階段。2003年8月5日,鋼筋工李某在14樓綁扎梁板鋼筋。上午10:40左右,李某作業不慎滑倒,有管道井口墜落到12層樓面,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事故調查,管道井口為1.2m×0.9m,事故發生時,沒有按規定進行防護,而只是用1.4m×1.0m、厚1mm的鍍鋅薄鋼板蓋住了井口。李某跌至蓋板上后,薄鋼板迅速變形塌落,李某隨塌落的鋼板墜下。
問題:
(1)簡要分析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
(2)本例中的管道井口應如何防護才是正確的?
答案:
(1)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是:
1)施工單位未按技術交底對管道井口進行防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2)安全教育不到位,李某作業前沒有仔細檢視作業環境,排除危險。
3)工人李某本人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
(2)本例的管道井口屬于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按照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必須設置一層用扣件扣接鋼管而形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結構成防護網格,鋼筋網絡間距不得大于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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