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海淀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公告
來源:海淀人才網發布時間:2012-06-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考試測評、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等階段,主要包括:
(一)網絡報名
時間為2012年6月28日9:00-7月4日18:00。報名分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和社會舉薦三種形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個人可登錄公招網(www.gongzhao.net)自薦報名;各級單位黨委(黨組)或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填寫組織推薦表或社會舉薦表,推薦符合相應選拔職位條件的人員,并將有關表格提交到公選職位咨詢點后,再由推薦單位或社會舉薦人通知本人在公招網上報名(組織推薦表、社會舉薦表可以在公招網下載)。
咨詢點設在海淀區委組織部911房間(海淀區長春橋路17號),負責接受電話咨詢。
公開選拔政策咨詢電話:82510229、82510046
聯系人:張東川 喬廣林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57803853、57803854
聯系人:李偉俠 劉開國
(二)資格初審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筆試人數與擬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由海淀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如決定取消該職位,相應報考人員可以調劑到其他職位參加競爭。
2012年7月6日前,公招網公布報名者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事宜。初審合格的,本人從公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三)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資歷與業績評估和面試三個環節。
1、筆試環節。筆試環節包括綜合素質筆試、領導特質測試兩項,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根據公開選拔職位類別分別命制試題,在統一時間內組織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考試。筆試成績按照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和領導特質測試成績9:1的比例計算。
一般情況下,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在公招網公布筆試成績、資格復審、資歷與業績評估等通知事項。
2、資歷與業績評估環節。根據筆試成績,每一職位得分前10名人員(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按照公招網通知要求持相關有效證件、證書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到報名咨詢點接受資格復審和資歷與業績評估,并提交個人近三年的工作業績報告。對于未參加、未通過復審或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資歷與業績評估的,按照該職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復審合格者進行資歷與業績評估,筆試成績和資歷與業績評估成績綜合成績排名前6名的進入面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資歷與業績評估成績8:2的比例計算。
一般情況下,資歷與業績評估結束5個工作日后,在公招網公布筆試和資歷與業績評估的綜合成績以及面試等通知事項。
3、面試環節。面試環節包括半結構化面試、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兩項。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按照筆試、資歷與業績評估和面試成績4:1:5的比例計算考試測評綜合成績。一般情況下,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在公招網公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組織考察等通知事項。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參考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結果,確定每一職位前3名人選,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后,列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組織考察。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對考察對象有關信息在公招網、海淀區政府網進行公示,個人近3年的工作業績在本單位公示;在現所在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還需到其原工作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并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考察對象應按要求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
如某一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的前3名經考察無合適擬任職人選,該職位空缺。
(五)決定任用
根據組織考察情況,提出任用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任職程序或聘任手續,并向社會公布任職人員名單。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或試聘期為一年。試用期或試聘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或試聘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按照程序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四、公開選拔的組織機構
在海淀區委領導下,成立海淀區2012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公開選拔的日常工作。
五、公開選拔的紀律要求
公開選拔期間,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隨意更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紀律,特別是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為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海淀區委組織部和海淀區紀委監察局同時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電話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監督舉報電話如下:
海淀區委組織部舉報電話:12380-9-07
海淀區紀委監察局舉報電話:12388-1-1-6
本公告由海淀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