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2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6-14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2〕107號
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城市規劃師、招標師、出版、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上述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16日—27日。
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6月18日—29日(省直報名點:08:30—11:0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請點擊查看路線圖http://map.baidu.com/)。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其中,電信、移動、聯通、鐵通系統按管理權限,將報考人員上述材料由省級公司統一匯總到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初審,并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具體辦法由省通信管理局另行通知。審核通過人員自行在網上交費。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2年6月18日—7月5日。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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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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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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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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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一、二級結構、土木、
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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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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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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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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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 5: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2:00— 6: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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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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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上午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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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 5: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下午2:00—6: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
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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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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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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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 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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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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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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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 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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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要牢固樹立誠信考試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
(一)出版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出版局聯系,電話:0431-85644759.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46514.
(三)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工信廳法規處聯系,電話:0431-85835926、13904321585.
(四)通信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聯系,電話0431-85171011.
(五)招標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發改委干部培訓中心聯系。辦公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7426號7樓716房間。聯系電話:0431-85385979、85385987(傳真)。
(六)經濟考試用書征訂網址: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
五、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一、考試收費標準
二、報考條件
三、以下勘察設計專業考生須知及與考試相關規范、標準、法律法規等見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教材與培訓欄目:
1、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2、2012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3、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規程及法律法規
4、2012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5、2012年度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6、2012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范
7、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8、2012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9、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一、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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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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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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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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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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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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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師
(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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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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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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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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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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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化工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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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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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3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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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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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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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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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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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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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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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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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報考條件
考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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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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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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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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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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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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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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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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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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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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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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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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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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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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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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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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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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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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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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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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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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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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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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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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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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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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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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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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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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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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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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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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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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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
||
本科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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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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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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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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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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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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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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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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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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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參加《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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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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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及以前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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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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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及以前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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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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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及以前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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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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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及以前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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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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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及以前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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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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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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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及以前中專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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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及以前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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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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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及以前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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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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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及以前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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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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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及以前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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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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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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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專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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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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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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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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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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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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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或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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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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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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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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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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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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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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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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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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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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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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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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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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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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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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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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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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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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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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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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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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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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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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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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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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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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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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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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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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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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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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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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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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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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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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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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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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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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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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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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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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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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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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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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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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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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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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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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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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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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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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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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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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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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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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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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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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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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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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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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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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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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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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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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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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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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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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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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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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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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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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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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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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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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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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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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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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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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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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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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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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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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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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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或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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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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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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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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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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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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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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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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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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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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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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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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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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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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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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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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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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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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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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