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黑龍江選聘1428名大學生到村任職公告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4-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按照中央組織部的部署,2012年黑龍江省繼續開展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選聘優秀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12年全省計劃選聘1428名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各市(地)選聘計劃:哈爾濱市174名,齊齊哈爾市163名,牡丹江市247名,佳木斯市245名,大慶市63名,雞西市59名,雙鴨山市106名,伊春市36名,七臺河市28名,鶴崗市32名,黑河市106名,綏化市133名,大興安嶺地區18名,綏芬河市7名,撫遠縣11名。具體崗位筆試結束后網上公布。
二、選聘的對象及基本條件
選聘對象為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畢業生,符合年齡、學歷條件、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項目生。同時,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志愿到農村工作,身體健康,具備在聘期內能夠正常履行合同的身體條件。
2、思想作風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在校期間無違規違紀行為,2012年應屆生能夠如期畢業。
3、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4、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三好學生、涉農專業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5、符合條件的“211”、“985”院校(不含其合作辦學的獨立學院)黑龍江生源畢業生優先選聘。
6、符合條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三、選聘任職崗位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職務。
四、政策待遇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和聘用期滿后享受中央和我省規定的有關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補貼、津貼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2、聘用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
3、符合國家和我省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規定、聘期考核稱職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和省代為償還。
4、省內在考錄公務員時,制定專門計劃定向考錄服務期滿、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按照黑政發〔2009〕30號文件享受加分政策。
5、聘期內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報考研究生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7、到國家級貧困縣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
8、聘期內工作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參加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選舉。
五、管理服務
1、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級組織人事部門管理,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在村。
2、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期為3年。聘用期滿、聘期考核稱職的,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黨委初審,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可簽訂續聘合同繼續留村工作,享受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相關待遇。續聘的大學生納入當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計劃。
3、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必須在村里工作,鄉鎮以上機關及其他單位均不得借調使用。
4、聘期內考核工作由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結果報縣級組織部門備案,作為續聘、獎懲、選拔干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研究生和代償助學貸款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5、聘期滿后,不再續聘的,引導、鼓勵、扶持其自主創業、自主發展、自主擇業。《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中有關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就業創業的鼓勵扶持政策,適用于大學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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