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2012年高校畢業生第一批考錄公務員公告
來源:西藏教育廳高校就業信息網發布時間:2012-04-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一)筆試時間和筆試科目
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2:00—4:30 申論
(二)考點設置
此次考錄筆試共設12個考點。其中,區內考點7個: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區外考點5個:咸陽、成都、北京、上海、武漢。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1、考生兩門筆試科目成績之和為筆試總成績。
2、區考錄領導小組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各招考職位招考專業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3、對少數民族考生,視情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四)加分及照顧政策
1、在校就讀期間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等表彰的高校畢業生,獲得一項(次)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獲得兩項(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筆試總成績累積加分不得超過20分。
2、鼓勵高校畢業生報考艱苦、偏遠、高海拔地區的招考職位。對于報考艱苦、偏遠、高海拔地區招考職位的高校畢業生和艱苦、偏遠、高海拔地區籍的高校畢業生,自愿報考原籍招考職位的,予以特殊照顧。
五、考察政審
由區考錄辦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對考生進行考察政審。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要認真做好考察政審工作,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結論,并在《西藏自治區2012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重點考察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
六、體檢
(一)報考基層公安部門、基層司法部門公務員職位,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須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對家庭困難的我區農牧民子女和城鎮居民子女,憑民政部門或學校相關證明,免收體檢費。體檢工作分別由區公安廳政治部、區司法廳政治部負責組織實施。
(二)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不需參加體檢。
七、錄用派遣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報考基層公安部門、基層司法部門公務員職位體檢合格的人員和報考其他職位考試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二)錄用派遣
1、公示期間未發現問題的人員,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政審表、準考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到。區外院校畢業生還須持就業報到證。報到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區考錄辦對擬錄用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其中報考黨群部門的由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辦理錄用和派遣手續;報考政府部門的由區公務員局負責辦理錄用和派遣手續。經復審,考察政審不合格、不符合報考條件、不服從組織派遣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
3、按照考生報考去向進行派遣,原則上不調劑錄用。
本次公開考錄公告同時也可登錄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www.xz.hrss.gov.cn)或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網址:http://www.xzjyzdzx.com.cn)查詢。
聯系電話:0891—6845882 6823043
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公開考錄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4月5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