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陜西省公務員(選調生)和參公管理人員公告
來源:陜西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情況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統一公告。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須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選調生職位的資格復審由省委組織部青年干部處組織實施;省級機關和省級垂直管理系統職位的資格復審由省級部門組織實施;各市區職位的資格復審由本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歸口組織實施。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等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對各級、各類學歷、學位證書審驗的時間可延至2012年7月31日。
資格復審人員系基層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審驗由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復審單位同意,可延緩至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其他在職人員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與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服務)合同關系,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報考職位要求具有計算機、外語、會計從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等資格或等級證書的人員,若已經考試合格但尚未領到證書的,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所出具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或相關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參加體能測評。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參加體能測評。測評執行《陜西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詳見附件)。體能測評時,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不超過3次。
凡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人員遞補。在規定時間內,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由資格復審單位在本職位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人民警察錄用計劃較多的職位,體能測評后出現的缺額,等額遞補一次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進行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遞補。
(四)面試
省考錄辦統一安排全省面試工作,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各市區所屬職位面試工作由本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省級部門職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負責組織。選調生的面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青年干部處負責組織。省垂直管理系統職位的面試由省公務員局負責,省垂直管理系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證明。
面試全程要攝像錄音。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對各考官面試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面試成績。考生的面試成績應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對報考職位因錄用計劃較多而無法在單個考場單場次完成面試的考生的原始面試成績,采取加權平均的方法計算形成考生的面試成績。計算方法為:用本職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試成績的總平均分,分別除以該職位各考場考生面試原始成績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用各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分別乘以本考場考生的原始面試成績,所得結果即為該考生加權后的面試成績。
(五)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1(無專業科目)=筆試總成績(申論成績+行政能力測驗)/4+面試成績/2
綜合成績2(有專業科目)=筆試總成績[(申論成績+行政能力測驗)/5+專業科目考試/10]+面試成績/2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和考察
省、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與職位招錄計劃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出現綜合成績末位并列的,筆試總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
凡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如下辦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面試人數多于錄用計劃數但又未達到規定比例數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確定。
(2)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錄用計劃數時,考生的面試成績等于或高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進入體檢,低于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的不能進入體檢。
體檢由省、市區按分工組織。選調生體檢工作由省委組織部青年干部處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規定組織實施;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還須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費按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考生繳納。體檢結論由體檢組織單位及時告知體檢考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其他體檢項目,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義,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由體檢組織單位安排復檢。必要時,省、設區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
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考生放棄體檢。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法醫職位中有兩個及以上不同用人單位的職位,體檢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選擇具體用人單位,再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級各相關部門和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考察著重審核確認考察對象報名時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關資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被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
考察期間,因考察對象放棄,以及經考察單位認定不符合報考公務員基本條件或職位資格條件時,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遞補體檢不超過兩次。對體檢合格者再行考察。
對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因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因報考資格條件有糾紛一時難以核實清楚的考察對象,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終止對該考察對象的錄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額,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五、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統一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考生,如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六、錄用
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制發載有考生報考時所提交照片的《錄用通知書》。考生一經錄用,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并報到上班。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和本人一致。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從錄用通知書規定的報到起始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管理執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紀律要求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各考務機構,以及所有參與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在考錄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堅持原則,嚴格程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堅決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凡有違反法律法規,弄虛作假、泄密等問題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為了維護公務員考試錄用秩序,確保錄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對在面試資格復審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報考陜西省公務員;對于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相關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過程中舞弊、弄虛作假的,將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在本次考試錄用過程和試用期管理中,凡不符合報考基本條件或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即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錄用,同時作出相應處理。
重要提示
一、錄用公示結束后,對本次公務員招錄中因各種情形產生的空缺職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在省政府門戶網、省公務員局網和陜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調劑公告,組織進行一次人員調劑錄用。
凡參加了本次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且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除單科成績為零者)未被錄用的考生,可自愿申報符合資格條件的調劑職位。
二、本次考試只指定考試大綱,不指定也不出版發行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考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勿輕信有關出版物和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附件:
1.陜西省201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職位表(詳見本公告后附黨群系統職位表、行政系統職位表)
2.陜西省201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5.《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公務員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