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基層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
來源:湖南日報發布時間: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從湖南省公務員局獲悉,湖南省公務員遴選工作實現常態化,從今年起,每年將集中遴選一次。
為優化領導機關公務員隊伍的來源和經歷結構,加強高素質公務員隊伍建設,形成“人才到基層去、干部從基層來”的良好用人導向,湖南省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實行從基層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工作。遴選對象為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擔任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或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其中,在市(州)機關工作的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011年,湖南省部分省直機關首次從基層集中公開遴選了一批優秀公務員,反響良好。為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規范和做好公開遴選工作,省委組織部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發文,明確和規范了湖南省公務員遴選的時間安排、計劃呈報、考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相關要求和程序。需要遴選的單位須于每年6月31日前將當年遴選計劃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年底前完成當年遴選工作。一年只集中遴選一次。各單位申報遴選計劃時應控制在當年行政編制職位空缺數的1/3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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