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四川鄉鎮機關公務員考試公告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3-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50%),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察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民族自治州和自治縣可放寬到1:2)的職位,進入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市(州)本次招錄同類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符合條件的參加面試人員人數未達到1:2的,全部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考察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和能力、群眾公認度和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綜合表現和工作需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在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統一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市(州)、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市(州)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可在進入考察的人員中遞補。
六、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州)組織人事部門在其工作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分別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擬錄用人員的姓名、年齡、學歷、任職時間、筆試及面試成績、獎懲情況等需要公眾知曉的信息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由市(州)和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鄉鎮編制空缺情況提出安排意見。其中,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中考錄的人員原則上回現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安排。
錄用人員安排意見由各市(州)組織人事部門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再辦理錄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該名額不再遞補。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并在三年內取消其報考公務員的資格。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其任職情況、德才表現,任命為科員或辦事員職務;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由市(州)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初任培訓,幫助其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文化素質和業務能力,盡快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新錄用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縣(市、區)以上機關流動的,應在錄用為公務員后在鄉鎮機關工作3年以上。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情況,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錄用后一般應繼續兼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一年以上。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各市(州)組織人事部門設立考錄監督小組,并公布監督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九、本簡章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在共產黨人網(www.gcdr.gov.cn)或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
各市(州)組織人事部門應就有關具體事宜在本地主要
媒體發布信息,并公布工作人員聯系電話。
附件: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