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3-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錄指標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若2名以上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公安、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以及有特殊要求職位的,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應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五、審批錄用
省直招錄機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按照有關規定,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提出擬錄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審定,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如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錄用。
審批錄用結束后,對招考期間出現的職位空缺,由招錄機關根據需要提出意見,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發布公告,統一調劑。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均可公開報名。報名后從報名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并依據本公告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錄用對象。具體調劑時間和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公務員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公務員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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