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2012年招聘人事代理輔導員公告
來源:中公教育 發布時間:2012-03-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福建農林大學2012年招聘人事代理輔導員公告
為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2012年福建農林大學擬招聘人事代理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1、招聘崗位:輔導員
2、招聘名額:8人,其中男生公寓輔導員6人、女生公寓輔導員2人。
二、招聘條件
1、招聘對象:符合畢業生派遣條件、并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且高等教育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其中福建省內高校畢業的應聘者其本科學歷所在學校須在福建省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外高校畢業的應聘者其本科學歷所在學校須在“211工程”院校。
2、中共黨員(入黨時間截止2011年12月31日),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治理論水平,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長期專門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入住學生公寓。
3、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具有吃苦耐勞、團隊合作和服務奉獻精神,為人誠實,作風正派,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受過任何處分。
4、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相貌端正,普通話標準,善于與人溝通合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較好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和調查研究能力。
5、大學期間具有學院學生團總支正副負責人、學院學生會正副主席、校學生會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經歷一年以上。上述相關資歷的計算時間至報名截止之日。
6、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7、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在簽訂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前必須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8、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工作崗位服從學校安排。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心理測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確定聘用人選。有關心理測試、面試、考核、體檢等環節的人選名單和相關的時間、地點安排等信息,在我校人事處網頁(http://rsc.fafu.edu.cn/)公布,請應聘者密切關注。
1、報名。符合應聘條件的2012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均可報名。應聘者須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不齊,視為報名無效。
(1)報名登記表。應聘者須填寫《福建農林大學2012年人事代理輔導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福建農林大學2012年人事代理輔導員招聘報名登記表),并于報名截止期限前(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發送E-mail至:fafusz@163.com,郵件主題注明“輔導員應聘:×××(姓名)”。
(2)符合應聘條件的證明材料。應聘者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本 科畢業證和學位證、獲獎證書復印件,入黨時間證明、擔任學生干部證明(注明任職時間段及職務)、無處分證明原件(以上材料復印件及證明需加蓋校級學工部門 確認公章)。應聘者務必于 2012年3月23日前以直接送達或郵寄快遞方式(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將以上材料提交至:福建農林大學學生處(學工部)思想教育科(郵 編:350002),逾期不予確認。
(3)應聘者應如實提交上述材料以備資格審查,并對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并通知所在單位。
報名地址:福建農林大學學生處(福建農林大學明德樓411室)
聯系人:曹老師、陳老師
聯系電話:0591—83752967,83768840
2、資格審查。由校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資格審查小組。經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名條件、參加筆試的人選。
(二)心理測試
參與面試的人選隨帶身份證,按網頁通告的時間、地點參加心理測試。缺席者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面試
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根據輔導員崗位需要,采用結構化方法進行面試。
(四)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的高低,按擬招聘男、女公寓輔導員人數1:1的比例分別確定相應考核人選。
(五)體檢
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缺席者,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應聘者心理測試、面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分別擬定聘用男、女公寓人事代理輔導員人選。若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放棄聘用、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空缺崗位將根據面試成績的高低,分別從未列入考核的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六)公示
在福建農林大學人事處網頁上對擬招聘人選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7天。
四、聘用方式、待遇及服務期限
1、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簽訂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2、被聘用者享受學校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學工部、人事處負責落實,校紀委全程參與,全程監督。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