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50
來源:環球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2-23
第四節 施工索賠的內容與程序
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自身的過錯,應該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時間補償的要求(不可抗力等風險由各方各負自責)。
施工索賠是索賠中的一種,是指由承包人向業主提出的、旨在為了取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的要求的索賠。
一、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可以將工程索賠分為工程延誤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合同被迫終止索賠、工程加速索賠、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和其他索賠。
(1)工程延誤索賠。因發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如未及時交付設計圖紙、施工現場、道路等,或因發包人指令工程暫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對此提出索賠。這是工程中常見的一類索賠
(2)工程變更索賠。由于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指令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設計、變更工程順序等,造成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承包人對此提出索賠。
(3)合同被迫終止的索賠。由于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終止,無責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提出索賠。
(4)工程加速索賠。由于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縮短工期,引起承包人人力、財力、物力的額外開支而提出的索賠。
(5)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特殊風險以及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預見的不利施工條件或外界障礙,如地下水、地質斷層、溶洞、地下障礙物等引起的索賠。
(6)其他索賠。如因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工資上漲、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