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寧夏公路建設局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面向社會,采取公開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2012年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范圍
具有寧夏常住戶口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四)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六)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報名方式、程序與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下,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組織實施。
(一)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報考者須在2012年2月13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進行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
2、報名地點: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組織人事與老干部處(寧夏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75號)。
聯系人:陰雪冰、蔡輝; 聯系電話:0951—6076781,6076762。
(三)報名程序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和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張,現場如實填寫《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時,將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報考者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報考者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準確有效,便于隨時聯系,因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效引發的各類后果,應由考生自己負責。
資格初審在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下,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于考試前3天憑本人身份證到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試方式和內容
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一)、(二)”的工作人員直接進行面試。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三)”的工作人員先筆試,后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科目與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和公路與橋梁(或土木工程)專業知識等。
(二)筆試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名額與該崗位報考人數之比)為1:3。報名截止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三)筆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
(四)筆試時限為150分鐘,分值為200分。
(五)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2、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3、同一報考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
(六)劃定筆試合格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并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含加分)控制線者,取消招聘資格。
(七)筆試成績可于筆試3日后登錄寧夏交通運輸廳網站查詢。
七、面試與資格復審
(一)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要求,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管理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手冊》制定面試方案,面試方案須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并在面試方案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面試。
(二)面試時限15分鐘,分值為100分。
(三)面試方式: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
(四)面試人員確定。
1、報考“專業技術崗位(一)、(二)”的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直接參加面試。
2、“專業技術崗位(三)”面試人員名單的確定:按招聘崗位名額與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者)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 :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名額與筆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控制線者)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經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申請,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進行面試。但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 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負責在面試前3天通知考生。
八、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一)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一)、(二)”的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二)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三)”的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須對并列者進行面試加試,總成績以面試加試后成績為準。
九、體檢
(一)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二)體檢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組織實施。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規定執行。
(四)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和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復檢。
(五)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考察與公示
(一)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會同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進行考察。著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履行崗位的能力和資格條件等。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應聘資格,可從進入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公示。考察工作結束后,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如有違規違紀情況反映,經查屬實,取消招聘資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結束后無異議者,由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各一式三份,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審核后,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二)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根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在一個月內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監察室監督舉報電話:0951-6076782。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