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地震局公務員錄用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2-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將河北省地震局2012年公務員錄用面試和體檢的時間安排等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2年2月22日下午1:30
面試地點:石家莊市槐中路262號河北省地震局 (體育南大街與槐中路交叉口西南角);乘車路線:各位考生從火車站乘6路、快6路、16路公交車到省地震局下車即到。
二、 面試人員名單(按姓氏筆劃排序)
姓 名 | 準 考 證 號 | 姓 名 | 準 考 證 號 |
王 哲 | 303133061112 | 胡 濱 | 303170751409 |
劉進榮 | 303170781108 | 姜 源 | 303171340601 |
孫玉杰 | 303137083814 | 徐麗君 | 303143296213 |
孫龍翔 | 303122105711 | 郭 浩 | 303114032306 |
張 鵬 | 303170721813 | 董晨陽 | 303132275114 |
陳泓臻 | 303132271417 | 謝 君 | 303139051230 |
陳 瑤 | 303171303221 | 譚趙志 | 303143302602 |
周曉彤 | 303122103926 |
面試人員筆試最低分數線:110.9分。
三、注意事項
(一)考試確認
請考生本人于2月20日上午9:00前通過本人電子郵箱以電子郵件的形式 (電子郵件請發E-mail到chy@eq-he.ac.cn,郵件標題統一為“準考證號+姓名+確認)進行確認參加面試。因考生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有誤且未主動聯系我們而無法進行考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通過考試確認的考生,務必于2月22日上午8:30-11:30到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207號房間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面試時需提供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須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1份,粘貼1寸彩色照片。
(3)考生報名登記表1份,粘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本人已獲得的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2.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待業人員提供經所在社區或街道辦加蓋公章的待業證明)、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人事部門公章并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3)考生報名登記表1份,并粘貼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本人已獲得的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上述材料請用大信封裝好,并在正面寫清楚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及有效聯系方式。凡缺少上述證件或材料者,無法進行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我們將按照所有參加面試考生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體檢(考察)人數與錄用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因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同一職位面試考生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面試教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有關要求
1、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須在2月20日上午9:00前書面提交放棄聲明(注明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并由本人簽字聲明放棄,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凡考生隨意放棄面試又未按要求提交聲明的,我單位將記錄在案,作為以后考生再次報考我單位的參考依據。
2、考生應合理安排行程,按時參加面試。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2011年2月22日下午1:20前進入候考室,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對所有報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凡報考材料信息虛假或不詳實的,按照規定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4、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電子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面試后應立即離開考場,嚴禁泄露試題信息。
4、考生自行負責食宿安排。
聯系電話:0311-85817734;0311-85817604
電子信箱:chy@eq-he.ac.cn
聯系人:孟娣 陳瑩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